他上山下河地掏鸟蛋、摸小鱼,猎来野味给家里改善伙食,年纪轻轻就成了全家人事实上的衣食父母。
亲戚朋友知道的,还偷摸带点东西,好言好语求这个小辈,希望他从指缝里漏一点儿给他们尝尝鲜打打牙祭。
就在别人情窦初开的年纪,游策也仿佛啥都不在意。
但他也挺行侠仗义的,听清雅说过,当时她都沾过游策的光。
他好像送了一只野鸡给她哥,半夜偷偷摸摸拔了毛,全家支了一个小锅子煮了吃了,邬清雅分到了一个大鸡腿,吃完她把盆捧着舔的干干净净,那味道,简直鲜得连舌头都要发麻。
要知道,野鸡可是好东西,她当时听了心里还犯嘀咕呢,这孩子怎么没带回来给自家人尝尝。
诶,也许是还没开窍吧,他总要娶媳妇的。
王红霞听见游策冷冰冰一句:“不考虑。”
把她做介绍的欲望全弄没了。
也是,村里的丫头有什么好,还不如让他到京市去找。
王红霞把叠好的衣服收到柜子里,教育他:“那你自己多上点心,有了喜欢的,一定要抢先下手,不然以后有你哭的。”
良久,她才听到闷闷一声应。
游策晚上有些失眠了。
他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状况,闭上眼,就是邬清雅的笑靥如花,睁开眼,就仿佛看她穿着自己的衣服忙里忙外。
难以纾解的欲求一点点膨胀炙热,但他连碰都不想碰。
这是罪孽。
游策闭上眼,他翻了个身,脑海里却是那个小姑娘蹲在一旁看他钓鱼的样子。
“好厉害!”
“哇,又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