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给她解释:“这是德贵后面的那对孩子,亲戚之间走动走动,来咱家住一段时间。你去给孩子下两碗面条,一路来估计饿了。”
大队长媳妇应和着起身,但心中的犹疑那是一点都没消减。
好好的城里不待,来他们这穷乡僻壤山旮沓住——她看,八成是又有什么事!
至于大队长说的什么亲戚之前走动走动……呵,就听他在那放屁吧,她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这个大伯哥要是真有这么重视亲情,之前怎么不联系,怎么不接他们家孩子去城里住住?这么多年了,唯一的走动还是十年前把宁远丢到他们这来叫他们带!
慢着……
把宁远丢到他们这来叫他们带?
大队长媳妇嗖一下瞪大。
怎么的,她大伯哥那么大把年纪了,又娶了一个?后后头那个又看孩子不顺眼,所以又把孩子往他们这边扔过来了?
大队长媳妇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主要是这完蛋玩意儿有前科啊——整个人都不好了。
之前愿意接手宁远,一是宁远当时实在可怜他们看不过眼,二是宁远他妈毕竟给他留了一栋房子,再加上十来岁的孩子在乡下也能干点活了,他们只要搭把手就行,等成年了有房有地的不必他们操心——看在亲戚的份上,这也就算了。
这次又给他们扔两个来是个什么意思?
而且看着是两个无底洞啊!
一个二个都十七八了,放到他们乡下已经是要成家的年纪了,但是这样两城里娃娃能看上他们这里的泥腿子?
成不了家就得一直养,房子怎么住得开、粮食怎么够分——再说,他们自己家不过日子了,凭什么一直贴这个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面的侄子侄女啊?!
他们在城里吃香喝辣的时候也没给她这个婶婶给一口啊!
还是说王德贵会寄钱过来?能寄多少?会寄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