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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徒的车只好停在了咖啡店的门口腾出一块的小路上。黑色的超跑在一群suv和小轿车面包车之中格外显眼。

他鸣了下喇叭,炎幸立刻打开车门上了车。

“你今晚没有约吗?”炎幸坐上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车内没开空调,比外面还冷,她不禁打了个寒噤,朝自己的手哈了下热气。“我都没有准备。”

早知道今天要送,她就找件合适的战袍,好好打扮打扮自己,再做个头发化个妆。

艳压一下。

关键是,一天下来头发都塌了,而且她刚吃完串串,身上不免有一股人间烟火气。

虽然拿张猴妈妈刚给的香水盖住,但也盖不住。

本来打算自己吃完饭就回去,谁知道节外生枝,还要去送东西。

“我也是刚知道。”沈徒把着方向盘,打开车内暖气:“不用准备,这样就很好了。”

他今天罕见地穿着v领酒红色毛衫,脚上踩了一双运动板鞋。

炎幸还是第一次看沈徒穿黑白灰之外的颜色。

头发也没有规整的用发胶吹起来高颅顶,随性地散在额前,稍微吹卷了一些,蓬松的,阳光下还有些泛黄,很衬他的气质。看起来显得年轻了不少。

“我脸上有什么吗?”等绿灯时,沈徒问了一句。

“没有,我就是觉得,今天的穿搭很适合你。”

“谢谢,我也不想整天西服衬衣。”沈徒轻踩一下油门:“可是没办法,那些老总都这个穿戴,穿毛衣运动鞋显得我很不正式,本来他们就把我当毛头小子看。但我最后的底线,就是不剃寸头。”

炎幸笑了,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沈徒剃寸头的样子。

再帅的帅哥,寸头也不好看。这世界上没有人剃寸头好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