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偶尔强势偶尔听话的,喜欢好看的。”

屁股长刺了,落在身上的视线烫得像是要给他戳出两个洞来,不愧是学长,居然问题的顺序都记得这么清楚。

兰时序抿了口茶,眸中笑意愈深,“喜欢面有红痣,长发及——”

“我困了,睡觉去了!”

席鹊就像是炸了毛的狗那样一蹦三尺高,抱起背包连滚带爬逃到了三楼。

兰时序无奈止住话头。

第4章

席鹊这一觉越睡越冒冷汗。

他这人虽说是一点都不娇贵,山珍海味能吃,残羹冷炙也能吃。昂贵床铺能睡,垃圾堆也能睡。

但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认床。

也不对,说不上认床,他认的是墓地那片令人心安的死味,躺进去感觉尸体都暖了。

这乍一来别人家,各种光怪陆离的梦一个接一个。

一开始还正常,是公学里的事情。

兰时序皮相极好,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活脱脱一个水墨画卷里走出来的玉面书生,每天都有一大群小姑娘围着塞情书。

可这人却张口闭口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只一心拉着他教他识字念书,好像有那个教书瘾。

他从15岁开始认字,跟着兰时序学了足足两年,才勉强把字认全,还得到对方一朵很幼稚的小红花贴纸。

可这梦境到后来,就变得诡异了。

血泊中的兰时序诈了尸,说要跟他谈对象,还跟丧尸一样扑上来说喜欢他这种笨笨的,脑子吃起来特别香。

“我草!”

重物落地的声音跟惨叫声同时响起来,席鹊捂着脑袋坐在地上。

好半天没能从自己的梦里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