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陈思进下基层不过短短一个月,就已经腐化堕落,背叛了革命,他忘记了自己立下的革命誓言,忘记了与我的革命情谊,在城关公社乱搞男女关系,而且是办公时间,在办公室里,被公社多位群众亲眼目睹,证据确凿。
陈思进这种行为,是对神圣的人民公社的侮辱和亵渎!
陈思进革命意志不坚定,存在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而且,在事发之后,他试图欺骗群众,让自己的所谓好友周煜成帮他做伪证,指正他和那位女同志之间是正常恋爱关系,试图逃避群众的审判,同时,陈思进和周煜成还试图拉拢我,让我也加入他们欺骗群众的反革命阵营,被我坚决拒绝。
本人不屑于此人为伍,特刊登此《退婚声明》与他划清界限。
落款:李宁安 于1970年8月27日晚。
写完之后,宁安迅速去了一趟报社,交了钱,敲定了刊登事宜。
正要离开,旁边一位一直埋头工作的同志开口了:“同志,稍等一下,你这位前未婚夫的照片有吗?有的话我们也登一下。光有文字不够直观,别人也不知道他是谁啊。”
宁安:“……”
咱国人不都讲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吗?
刚刚和宁安对接的编辑也略带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他们报社没这个规矩呀!这年头好多登报断绝关系的,从来都是文字声明,没发过照片。
宁安问他:“这合适吗?”
“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