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玄说衣物最重要的是保暖, 所以皮毛应缝在贴身那面,而不是露出来给别人看的。
“可我要穿这么多层,每一层都缝上毛料穿起来岂不是很难看。”她偷偷拿走江玄腿上搭着的中衣, 对正在加工她的那一大堆衣物的江玄说, “中衣就不用缝了, 穿上胳膊都抬不起来。”
对上他湿漉漉的眼眸。
“……把斗篷缝一下就行。”
于是叶霁雨收获了一件厚厚的斗篷,软乎乎的毛料就像江玄贴在她身上一样,小狗开心地去蹭她的脖颈。
虽不如羊绒大衣时尚轻便,但有种家的感觉。
从前从未有人给她缝过衣服,更别说亲手去做一件。小时候她特别喜欢在实验室做解剖, 衣服经常沾上血渍, 母亲捂鼻只会让她丢掉。
衣服只是个物件而已, 叶霁雨的衣帽间里有一柜子不同款式的大衣,弄丢弄脏后可以再买,没有一件是值得留恋的。
她却喜欢上了这件斗篷,每当抚过表层就会想起江玄在烛光下缝衣的样子。
人类总是因小事而动容, 原来人是需要情感的,她也需要情感。那些平淡美好的时光,就是所谓的爱吗?
奇怪的人类,奇怪的自己。
她自嘲地笑,脚步愈发轻快。走在滑腻的青石板上,朦胧的声音钻出池面云雾,传到她的耳畔。
怎么这么多人在笑?
亭中。
贺氏兴高采烈地说:“我又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