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珩看了季斓冬很久。

厉珩认真看着他——这种程度的认真神情,让季斓冬显得像是什么非常有价值且千丝万缕的案件卷宗。

“是我对不起。”厉珩说,“季斓冬,我要向你承认件事。”

厉珩要道歉的事,是当初季斓冬给他讲那个没被救回来的小童星时,他并没能真正感同身受。

要说的话,那个时候的厉珩,只是觉得有种慢慢生长的恼火——恼火于季斓冬后来遇到的所有事,恼火他宁可冒着“渎职”这么个相当严重的指控也要放走的弑父少年,在后来的十二年里,被那些该死的混账这么放肆地折磨摧毁。

季斓冬怀疑厉组长磕到了头。

季斓冬摸了摸厉珩的额头。

不热不凉,也没伤。

季斓冬慢慢在厉珩的手上写:含哥儿整理为什么?

当然不是问厉珩为什么这么想——季斓冬没弄清,这里有什么可道歉,厉珩又没把他的事当笑料拿出去说。

但厉珩却只是看着他,看着,看着,把人拥进心脏敲击的胸口。

因为他想把季斓冬放在心脏上。

这念头不知道是什么时冒出来的,总之不是一开始,以至于甚至有不少同事会旁敲侧击,打听厉珩何必就这么放弃大好前程:“总不会真是为了和那个证人搞到一起吧?”

同事瞪圆了眼睛:“你是觉得对不起他?想补偿他?还是想救他?”

“都不是。”厉珩回答,“我只是忽然发现我爱他。”

这话太轻太重。

厉珩是个和感性搭不上边的政客,他本来是独身主义者,没打算结婚成家,他并不渴望爱情。

可他陷进季斓冬的眼睛,他没法把自己剖出来,越是不渴望爱情的人越不会把其他情绪错当成爱。

一个人坐着的时候,他甚至忍不住想。

反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