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大人。本宫有一言请问。”姜回平静的听着,脸上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面对这一番堪称犀利的劝解,口吻也仍是平和的。

“臣不敢。”谢如琢道。

“若有二人饥灾之下结伴而行,一人脚程略快,发现草丛之中藏有一饼,欣喜若狂,告知同伴分而食之。”

“同伴却生贪心,见四周无人将之暗害,携饼奔逃。然这人侥幸未死,谢大人认为,此人该当如何?”

姜回掀眸,一双乌黑清澈的眼藏着锐利:“谢大人亲赴赣州,亲见洪灾之下争食而斗。当知我所言未必不可能。”

“既犯杀人之罪,当以律法逞之。”谢如琢道。

意料之中的答案。这个人从来如此,将人世间一切持尺度衡,尊法为宗。从不曾想,一潭池水看似明镜,暗处却混浊肮脏,绝不是能用“律法”二字,就能将之分以黑白。

而世间以黑白冠之的大多事,也都是穷尽人力所能尽时却发现,所言、所行、所执奉如暗室举灯之事,皆在三六九等、富贵卑贱之下,化为水中捞月,连说起都是荒谬发笑的。

这才有“徒劳无功”四个字。

“可四周无人,告犯无证。上官不究,律法难逞。当如何?”

“若此人手臂通天,官官相护,求告无门,又当如何?”

姜回一句句在问,到最后连语气也没了平静,倒更像是诘问。

她养母被人所害,她举状告之,却连站立公堂面见县令的机会也被剥夺,就在青天白日,府衙门前被主薄家丁虏走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