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两个小时,不能再多了。蔬菜反正也不会坏,醋焖牛肉或许也不会。你的车呢?”
我说,车就停在附近,但我们已经坐在了她的车里,也可以马上开她的车去。
“可以,那去哪儿?”璧德发动车子。
“行,就去森林吧,”我建议道,“天气太美了,谁知道能持续多久。这是暮夏季节了,这个好天气正是我们需要的。”
“我倒知道有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好,我们就到那儿去,”璧德说道。到了现在我可不准备再提出什么反对意见了,但要是那个地方游客很多,那我的计划今天又要泡汤了。
哈雷浴场坐落在市郊结合部,我们不必再穿越整个城市,现在城里正是购物人流集中的时候。这是我计划的一部分。
虽然璧德对一位妇女两次点点头,但看来只是一般认识而已。她开车沿着上山的路,直至林中停车场。
“你的篮子沉吗?”她问道,“即便这里禁止行车,我也可以沿着运送木材的专用通道再往前行驶一段,这样我们就不必拿着篮子走很长时间了。”
这正中我下怀。
“是啊,”我承认道,“我带了保温的咖啡壶和一瓶香槟酒(这瓶酒是我给维托德买的),有点份量。”
璧德笑笑:“香槟酒在这个曲里拐弯的小路上已经颠簸得够凶的了,酒肯定也已经颠热了;不过你想得真周到,罗塞玛丽!”
车子缓慢地向山上行进,拐到一条小路时停下来,车子就隐没在浓密的松树后面的林中草地上。
“快走吧!”她嚷道,“二十分钟已经过去了。另外你可以猜出来了:我因为游泳又饿又渴。说实话,我今天没吃早饭,因为我想减肥。但你带了那么可口的野餐,完全是在引诱我。”
璧德指了指一座很高的眺望塔。
“我们得爬上去。不久前我刚刚和尤尔根上去过,可以看到风景神奇的莱茵河。”
这样是否可行?我的左轮手枪在我最大的一只手提包里,藏在拉链层里。我几乎希望这一切一定不会成功,肯定会有散步的人们看到或者会有开着吉普车的护林员听见。
从眺望塔上望出去,眼前的景致美轮美奂。在天蓝色的云雾中,我看到远方的曼海姆闪闪发光。西南方向该是拉滕堡的位置吧。我在四处寻找这儿周围有没有人,但连个人影儿都没瞧见。在林中停车场停放着两辆汽车。
“快拿香槟酒来!”璧德要求道。
在阳光温暖的眺望塔的地上,我将一块红颜色格子图案的揩碗布铺展开。“最后的晚餐。”我想道。
璧德好奇地打量着一切。
“烤鸡和法国棍子面包,火腿和甜瓜,葡萄和乳酪!罗茜,你真是天才!”
璧德熟练地将已经有点微热的泡沫飞溅的香槟酒打开。她觉得这种美中不足挺有趣。她一下子喝下去两杯酒,然后抓起甜瓜和鸡腿吃开了。我也装出一副似乎开吃的架势,可是鸡胸脯肉很硬,几乎卡在我的喉咙里了。实际上我现在必须背着璧德将那把左轮手枪拿出来,将我这位寻欢作乐的朋友——我惟一的朋友——残忍地开枪杀死。这我可做不到呀。
“你盯着这里的风景看什么呀,罗茜。过来,喝酒吧!”璧德对我说,并给我倒上一杯。我没有带纸杯,而是带了玻璃杯,也带了瓷器盘子。
璧德开始喝第三杯。她坐在宽宽的护墙上。
“到这儿来,罗茜,”她说道,“坐在地上,根本就看不到那么美丽的风景,那多痛苦啊。当我坐在这儿上面的时候,我就想变成一只天鹅,动作轻松优雅地飞到下面的平地上。”她的腿向外侧吊着。
“过来呀!”
她那宽宽的后背转向我,仍然有点湿濡的头发闪着金光。在缩水的t恤下面可以明显地看到胸罩的轮廓。
“嗨,璧德,我宁愿坐着,我有恐高症。”
“恐高症——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恐高症!小时候,对我来说没有比荡秋千、爬山登高和爬城墙更有劲的事了。你瞧!”
就像孩子一样,她以前就是这样的人,她顿时让我想起爬城墙的往事,调皮地笑着看我,大概就像她从前令她母亲气恼不已一样。
我用双手对着她棕色大腿猛烈一击,随着惨叫声响起,一只手里拿着香槟酒杯,另一只手里拿着鸡腿的璧德跌落到塔下。
我往四周瞅了瞅,没发现人,但听到离这里不太远的地方传来电锯声。有一只猎狗似乎也在附近出没,没有人呼应狗儿,应该是一条野狗吧。远处是高速公路,车辆很少,从那儿几乎看不清我们这里的塔,更不用说看见我了。我现在准备下去了,两腿发抖,只能慢慢地沿着狭窄的石阶往下走。
璧德真的死了,根本不用脉搏和呼吸来进行研究了。睁开着的双眼呆滞而异常惊讶地望向虚空,看样子她的头颅、脊椎和所有的四肢都已破损。我无法看下去了,我觉得不舒服,正如上次
在维托德的家里一样,我只有赶紧离开此地的强烈欲望。
但现在不是丧失理智的时候。酒杯已经成无数碎片了,这是我无法拣走的,那要花费好几个小时呢。但装着野炊实物的篮子我无论如何得带走,我干吗将篮子忘在塔上面呢!
再一次爬上去可不容易。还有,现在没有车子我如何能回家去,而且还要带着这些破烂东西?我以前没有那么认认真真地考虑过。酒瓶里的香槟酒我倒空了,那里面也已经不多了。我左手握着毛巾,用揩碗布将所有可疑的指纹擦去,也撕去了超市里的标签。同时我将咖啡倒了,液体马上渗入木头地板上。我把璧德装着证件、钥匙串和钱包的坤包扔到塔的一个角落里。但其他的所有东西我都得带走。我收拾好篮子,将布搁在最上面,小心翼翼地寻找着其他证据,真的找不到了。在这种持续干燥的天气里,脚印肯定是没有的。
时间很宝贵。现在是中午,刚过十二点,大多数旅行者都在小憩,我希望。步行到我的车子那儿挺远的,要不我干脆开璧德的车走?以后要是人家看到这辆车,也许会想到是自杀或者事故之类的。可如果没有车在这儿,那人家无论如何会以为还有第二个人参与其中。
我看了看璧德的车,没有发现还有我的东西在。指纹吗?即便车上有指纹,也是挺正常的,毕竟我经常和她在一起的。
我不敢走宽阔的木材运输通道,而是穿越茂密的灌木丛,有一次还完全迷失了方向。不管怎么说,往山下走是对的。不错,我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因为过后不久就有来自奥登瓦德协会的一个很大的旅行团从我身旁走过。我径自躺在林地上,看到许许多多穿着红色长统袜子和灯笼裤的人从我身旁列队通过。
还算幸运,我穿的是一双很结实的鞋子,但我为自己带着篮子而懊悔不已,真想把它随便扔到哪儿去,可这当然不行。我们刚才开车究竟开了多久?我觉得时间不是特别长,但步行就觉得这段路很长了。应该马上就到公路上了,而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头发上尽是树叶和蜘蛛丝,头发蓬乱不堪。我停下步子,开始将身上的苔藓、细枝、牛蒡叶和针叶小心地一一捡起。
我没有在b3公路上走,而是沿着与玉米地和小果园平行的小路走。我始终碰到那些业余时间泡在果园里的人,他们在利用阳光明媚的秋日采摘苹果和翻掘田地。有一家土耳其大家庭坐在一棵胡桃树下举行宴会呢,他们友好地和我打招呼。要是这些人全把我认出来的话,那可怎么办?我就没有在作案时间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了;但是就像在无数的那些周末时间里一样,尽管我是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度过,也几乎没有一个证人证明我在自己家里。或者还是有点什么可以证明的?比如我的车不是在大街上吗?我的车子在那儿或者不在那儿,我的邻居能够注意到多少呢?大约两个半小时后我到达了璧德的居住地,路上至少有二十个人看到我,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认识我。不过如果我的照片被刊登出来,可能他们仍然会想起我来吧。
我终于走到了我的车那里,下午三点半我到了家。直到我将杯子、两只盘子和保温壶洗干净和整理完,将篮子收拾好,将左轮手枪藏好,将所有剩菜消灭掉,我的心才平静下来。然后我去冲了晾,将今天穿的衣服扔进洗衣机,为了保险起见,也将其他衣服放进去一起洗。
一切处理完毕,我感觉心情稍稍轻松了点。
晚上九点,电话响了。正是我所希望的。我特地让电话响了一会。是莱茜打来的。
“你知道我妈妈在哪儿吗?”
我说不知道,又问,怎么啦。
“你知道吗,罗茜,”莱茜的语调和她妈妈的一样,“我和璧德已经约好了的。我们本来要去达姆施塔特的理查德那儿,然后再一起看戏去。可她根本就不在,她的车也不在。我觉得总有点不对劲,因为去看戏的事她也写在日历本上的。这种事我有时会忘记,可她从来不会那么粗心大意的。”
我无法去安慰莱茜,只是告诉她,我真的不知道,一切都会搞清楚的。在这一天,后来没人再打电话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