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公鸡已死 英格丽特·诺 9148 字 2024-10-09

是罗默尔太太把我从梦中拉了回来。她去作了一次体检,下周还得再去一次医院,怀疑是乳腺癌。她很镇静,很坚强。她恳切地注视着我:我知道是关于狗的问题。当然,如果我不马上答应在她住院期间为她看管这只四条腿的动物,我就太自私了。我甚至还撒谎,坚持说,我为有这条狗而感到高兴,因为它可以陪伴我度过寂寞的时光。我在事后认为,如果我当时推脱照顾罗默尔太太的这条西班牙狗,也许就会出现别的结局了。

平时,只要我下班回了家,我是不会再有任何出门的动力了。我洗个澡,换上睡衣,洗洗衣服或者烫烫衣服,吃个面包,然后躺着看电视。没什么特别兴奋的事儿,不过大多数人兴许就是这样平平常常地过日子的。可是这条狗好像不怎么心满意足。虽说它是想回家吃点喝点——毕竟它同样是在办公室里度过一天又一天的,但也许它还以为自己有出去散散步这种权利吧。每当周末在家时,我通常是中午去公园,晚上则少有兴致了。此刻,一个冒险的念头萦绕在我的心中。我翻起电话号码簿。我的莱纳·维托德·恩格斯坦住在哪儿呢?难道我可以称呼他为维托德?起先我徒然地翻了半天,但我终于还是找到了他的电话号码。莱·恩格斯坦,拉滕堡——我们要找的就是他。我的天,在非上下班高峰时间开车过去只有一刻钟的路程。我还有一张拉滕堡地图,找到了他所住的大街,大约在老城区的外面。狗在疑惑地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年轻了,喜欢冒险了。我最近一次在巴特萨斯巴赫疗养时买了一件运动衣,后来平时从没有穿过。那就现在穿上它,牵上狗,下楼去,开上车出门吧!

我看见拉滕堡圣加伦教堂的双塔出现时,我的心在蹦蹦直跳。我拐进魏恩海姆大街,最后在特拉扬大街停下车来。这个地方并非在他家附近,而是至少隔了三个街区。然后我下了车,那条西班牙狗在街角上嗅嗅,它散步时的步子是不动声色的。不管怎么说,维托德住的地区很美:乡村住宅,平平常常,而且幸运的是,它并不像老城那样被修缮得格外整洁。在刚才提到过的那条大街上有很多新建住宅,差不多在街的尽头就是二十九号,周围生长着野葡萄树。我当然不会就这么停下步子站着观察这幢房子。天还早着呢;我在街的对面走着,专注地望着这座独宅。没有灯光,看上去有点孤零零的,但有一辆小车停在大门口。我鲁莽的心跳得越来越急速了,仿佛我在实施一项极其大胆的行动一样。我走了一小段路直至街的尽头,然后又折了回来。在街的对面——那就是他的街!我踏上了归途,现在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再次审视这幢房子。在屋前花园里种植着毛地黄和锦葵,住宅后面有一块野草丛生的水果园。房子周围的地皮还没有任何建筑物。我让狗随便走,允准它在满是荨麻、芸香的田里四处翻寻。这样我就可以稍站片刻了。

只是狗根本就不想老是这么磨蹭下去,于是我又用绳子牵着它。

我的心始终兴奋不已。我们必须再越过下一条街。由于这是一个宁静安逸的地区,我也不怎么特别防备什么。直到自行车的铃声

响起,才使我如梦初醒。

我的呼吸顿时停止了。是维托德!我差点撞倒了他的自行车。他一个急刹车,看见我,朝我笑笑。我也报以微笑,完全不知所措的,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他一定是说“小心!”之类的话了,然后就离开了。他看见我了!朝我微笑了!我快乐得就像一个小孩子。我唱着歌回到了家,拥抱狗,亲吻狗,我躺在床上,可是睡不着觉。整个晚上维托德一直在注视着我,他就坐在自行车上,很随意地穿着牛仔裤和红色套衫,朝我微笑着。

次日晚上,我在同一时间做着同样的旅行,不过穿的是更好看的衣服。这一次,楼上房间里的窗子打开着,我听到收音机传出的声音很轻。此刻,我有的是耐心;我可以每天尝试一次,让他见到我,朝我微笑。也许狗会跑到他的院子里,于是我就不得不追着逮住它。维托德就会手拿一把修枝剪刀站在一棵飘逸着芳香的蔷薇树前,一定会盯住我的眼睛看,微笑着,或许还会和我攀谈几句。我想到的始终是越来越多的幸福的机遇。

又过了一天。我曾答应过罗默尔太太,要在今天到医院里看望她。我已经知道,大夫切除了她的右乳房,我感到万分震惊。我准时下班。在这几天里我就坐在罗默尔太太的办公室里,因为狗已经习惯呆在写字台下面的老地方,这个地方已经得到上司的允准。多年前,自从来到这个办公室以后,它始终屏气息声地躺在那儿,结果碰上有一天上司进门,和蔼可亲地问起这个宠物来。那时,这条狗还叫米奇或者类似普通的名字。狗从写字台前面看到这位上司时,便开始以柔和的声音叫着。

“嚯,”上司惊讶地说道,“你倒是一个保养得很好的男中音啊。你是一只爱吃鱼的迪士高吗?”从此以后,米奇就改叫迪士高了。

我带着迪士高直接从办公室驾车去医院,路上我买了鲜花,我把狗放在车上,自己爬上医院干干净净的楼梯,来到罗默尔太太的病房里。罗默尔太太躺在床上,从她的睡衣里冒出一根引流管,不过除此之外,她看上去还像以前一样。她也不觉得怎么糟糕。

“您知道吗,我已经过六十岁了,这个年龄的身体自然不会那么健壮了。如果手术后癌症真的没有了,我也不会有什么怨言了。”

她特别问起了自己的迪士高,当我向她叙述夜晚的几次愉快的外出经历时,她显得很高兴。我当然没和她说我们去了哪儿。

这一天的外出活动要比以往晚了,晚上七点以后我才到家,我还要洗澡,吃东西,最后还要在衣服柜前站上好久。这一次我究竟该穿上什么衣服?无论如何不能穿运动衣吧,又是鼠灰色,而且又单调。穿套装吗?也不要,这样不就又成了典型的职业女性了。最后,我选择了一条白色裤子,一件深蓝色套衫,一双平跟鞋。天已经开始慢慢变黑了。这次我是在那条平行的路上碰上维托德的,不过他并没有骑自行车。他急促地从我身旁走过,并没有看我,心不在焉的样子;很明显,他是想再去一下城里。小汽车停在他家前面,他家的窗门关上了,房间里没有灯光。我带着迪士高重新回到我的车里。当我们坐在车上时,我马上决定再次下车,让狗独自呆在车里。狗从没有反对将车视为自己的第二个家。

我步行去老城。大街潮乎乎的,一定是刚刚下过雨。好在我穿着很合身的鞋子,石块路面是不适宜穿高跟鞋的。维托德肯定是在这儿的一个什么地方,也许是在一个酒馆里。我平时晚上从不到酒馆去,只有和熟人一起才偶尔去去。所以我不敢肯定。第一个酒馆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可以从外面由那个低矮的开着的窗子看到里面的客人,但我没找到他。

我走进第二个酒馆,朝四处张望。“嗨,妈妈,你是来找你老伴的吧?”一个酒鬼问我。我立马出了门,再没有勇气走进其他酒馆了。终于,我找到了一家豪华酒馆,在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带葡萄酒的混合饮料。他当然也不在这儿。我付了钱,在市场广场上闲逛,看到了高高的柱子上的喷泉,柱子上面矗立着圣母雕像。到处都有古城墙的遗址;在一所学校前——难道也是遗址吗?上面的文字写道:公元九十年,罗马士兵在凯尔特人居住区罗波多努附近,建起了石头城堡。

难道维托德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吗?我看了一下电影的排片表,考虑是否去看晚场电影。接着我看了看橱窗,四处闲逛着。在一家古老的木框架房屋里,人们在庆祝婚礼,在门拱的晾衣绳上挂满了小孩子杂七杂八的物件。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维托德的住宅。此刻,底楼的灯亮着。外面不见一个人影,整个小区看起来相当冷清,毕竟现在是夏天和度假时间。我蹑手蹑脚地穿越生长着樱桃树和胡桃树的邻地,一直走到维托德的院子。跨越有破损的铁丝网篱笆并不难,从篱笆下面穿过去也不需要体力。我的白色裤子自然没有选对:首先,它不耐脏,其次呢,它比较容易在黑暗中发光。

胡桃树叶因为对着黑乎乎的天空而衬托得更黑了。我躲在一棵很粗大的苹果树后面,觉得自己隐蔽得严严实实。我的脉搏在乱跳。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贼,像另外一个

人,好像她与那个无可指摘的女办事员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从后面通往院子里去的住宅较宽一面的门敞开着,而住宅正面的门关着,也许邻街的是过道、厕所和厨房吧。从一个很大的玻璃拉门可看到,有一间客厅亮着灯,一张写字台直接靠着玻璃门,前面有一个身影坐在那儿,或许就是维托德吧。我小心翼翼地慢慢摸索着向前靠近。湿濡濡的树枝擦到我的脸上,有一只被踩死了的蜗牛壳在我的脚下发出咔嚓的声音。很幸运,茂盛的水果树树丛把我严严地遮挡着,光线照不到我,但我可以看清我所渴望的对象。他就在写字台上工作,批改学生作业吗?不会,现在是假期了。或许是在撰写一本新著吧,给业余大学写一个报告,或者一封信。他一再停下手里的工作,沉思着望向黑色的院子深处——我好像觉得他正在朝我的脸张望。不过他肯定看不到我。

我无法从这个画面中脱开。我是一个望风的女人!我的脑海里老是闪过这样的念头。维托德穿着灯心绒裤子,脚穿一双香港产的黑色拖鞋,上身穿的是一件缺少纽扣、两肘有洞眼的绿羊毛衫。我对这样的马虎是不会听之任之的。纽扣少了可以马上补上,破了的套衫可以放在待补的袋子里。他的太太大概是个挺粗心的人。顺便说一句,她究竟在哪儿呢?客厅里一点儿也不整洁,沙发旁边的羊毛毯掉到了地上,窗台上的杜鹃花已经干枯,烟灰缸是满的,报纸已经堆起来了。这个家庭主妇要么就是一个邋遢的女人,要么就是出门旅行或是病了,或者她是一个对职业要求太高的女人。我真希望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人。

维托德在不停地写,在这中间他曾摘下眼镜,有时抽上一支烟,有时还来回走动一番。有一次,电话铃响了。他讲话时很激动,露出一张恼火的脸,突然砰的一声挂上电话,马上又点上一支烟。然后他就不再写东西了,在房间里不停地奔跑,就像人在狗窝里一样。再接下来,他给一个人打起了电话,讲了很久,沉默一会儿,然后又讲了很长时间,尔后突然把电话挂了。他离开房间后,我从迷宫般的树丛里爬了出来,差点被一棵折断的树枝绊倒。快要下雷雨了。我终于往回家的路上赶了;天已经很晚,我的心里一片乱糟糟。

尽管好长时间不必再减肥了,但我最近还是瘦了,我睡眠很差,眼圈发黑,而且我发现,眼睛下面皱纹多了许多,眼睛充血,让我感到疼痛,而迄今为止充血的事我还没碰上过。在办公室里,我无法集中思想工作,我也不再加班加点,我还得尽量寻找一些合适的措辞。我的头儿已经觉察到这一点。他和气地断定说,兴许是罗默尔太太的病让我伤心过度了。

“您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学家。”我发自内心地说。他开心地微微一笑。

周末,我和璧德一起出去购物。我想让她出出主意。这自然是件挺难的事。最后,她在“喜嘉艾”商店买了两件闪闪发光的女衬衣,一件给她即将出世的外孙的婴儿短上衣,一条大减价的裙裤,一双样子奇特的鸭嘴鞋。我买到了一件昂贵的紫罗兰花朵图案装饰的夏装,而且我还当场穿上了我们俩一致看中的惟一的一件衣服。

走在街上,我们碰上了两名男子,璧德真是什么人都认识。看样子,是她的丈夫以前给他们造过房子的熟人,其中一位是版画家,另一位是一家百货商店的采购员。我们找了一家咖啡馆喝咖啡,璧德毫无拘束地跟这两名男子调情。反正我有这样的印象,自从离婚以后她并不是清心寡欲地生活着,但她没有和我谈起过这些事情,也许是出于礼节考虑吧。穿着漂亮的衣服,面颊由于刚喝过咖啡而绯红,身体里充满一种过分激动的全新感觉,我忽然发现,因为意味深长的微笑、娇滴滴的笑声和给对方递眼色,我也同样受到了他人的重视。我的天哪,我为什么不是在三十年前就懂得这个道理呢?

两名男子走后,璧德说:“这两个人是非常好的一对,他们已经一起生活了十年。跟他们俩胡扯真是太美妙了。顺便说一句,我刚听说了莱纳·恩格斯坦的一些情况。”

我恨不得立马怒吼着跳起来:“你干吗不早说呀!”但我顿时恐惧起来:难道他也是同性恋吗?因为璧德正好说起同性恋时才提到他。我是没法将这些喜欢调情的男人分门别类的,我对此实在毫无经验可言。

“好了,你得注意了,”璧德开口道,“莱茜有一个女友,叫爱娃,爱娃和恩格斯坦的一个儿子是朋友。”

“那他是谁?”我马上问道。

“我不知道,也许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青年吧,正在服民役。”

“不,我是说那个父亲!”

“哦,他是拉滕堡的老师(这我早就知道了,我在想),学生们叫他恩格斯蒂恩,他很受学生的爱戴。是莱茜说的,她去过那儿。”

“那母亲呢?”我问。

“哦,是这样,”璧德向我暗示道,“这里肯定出了点问题。据说她出门旅行好久了。”

更多的我不敢再问了,但快乐在我的内心掠过。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简直太棒了,然后或许我就可以拥有我的维托德了。

回到家里,我又被怀疑折磨、纠缠着。如果他真的是我觉得合适的人,那么他是否也会偏偏选中我呢,前提条件当然是,我们必须相互认识啊。现在我常常站在镜子前,将我过去整整二十年的次数加在一起也没有现在这么多。我批判性地看着自己。是否我应该进行一下面部整容呢?尽管我对此始终有那么一点反感。他今年四十九岁,外表出众——这个年龄的男人,人们始终这么说,可不会喜欢我这种年龄段的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