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达芬奇认为一个艺术家的工作室应该是占地空间小的,因为小的空间才会令人精神集中,而大的场地会让人分神。

以前,我完全不认同。

在毫无头绪地连续折腾了十六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相信了达芬奇老爷爷的话,也累了,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

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东西吃。面包牛奶不顶饥,吃完更饿,我又泡了桶方便面。油烟对画伤害太大,没人会在画室生火做饭,在不出门的情况下,方便面是宅男宅女忠贞不二的好朋友。我不喜欢方便面,但一天没吃东西,我抱着面桶吃得津津有味。

填饱了肚子,我感觉好了很多,刚才饿得纠结成一团的感官各归各位,思路清晰,眼神清明。我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消沉,要么就是被那桶热腾腾的泡面治愈了。

大二那年和钱伯寅分手,我魂不守舍了两个月,瘦了七八斤。那是唯一一次伤筋动骨的失恋。

难道现在大脑对这个男人已经有了免疫,拒绝再次为他神伤?

不不不,现在不是用脑子做事的时候,我只想意气用事,心灰意懒,为我的感情好好颓废几天。

但人常常身不由己,感觉来了,连矫情萎靡也做不到。

通常,经过不想画画的那几天低潮后,会出现一个小小的井喷,状态特别好,画什么是什么。

可能那一觉睡得结实,我觉得精神奕奕,越画越兴奋,一天一夜连一个通宵,眼睛都充血了,人却一点不困。最满意的,是把一张拖了一个月的订件收了尾。客户想要一个中国水墨画的背景,我之前画了很久不能交画,趁着感觉好,我花了五个小时补上背景,不带休息地一口气完成。画完自己都被惊艳到了,墨色的兰花把画中人衬得清丽婉约,有一种脱俗之美,迷倒

众生。要不是已经三更半夜,我真想大喊一句:我真是太牛了!

正当我陶醉于自己卓越的画技之中时,窗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野猫踩在墙脚的碎石发出的响动。四周太安静了,我听得浑身一个激灵。

仔细听去,那声音消失了,却有非常轻微的说话声,隐约就在我的外墙根下。

这下,我真的紧张起来,掏出手机,不敢打电话,哆嗦着给李时发了条短信。

等了一会儿,我从笔桶里挑了一把锋利的画刀攥在手里,远远地躲到角落,伸手往墙上一拍,灯光应声而灭。

我的眼睛陷入一片漆黑,手边连个照明的都没有,人更加紧张。为了不让自己吓尿,没办法,我又把灯打开,顿时觉得自己傻透了。明明十几分钟前,我还觉得自己是宇宙第一棒。

深吸了几口气,我猫着腰来到门边,看到锁芯在轻微转动,竟然有人在撬锁!

一定是这几天窗帘紧闭,让小偷以为主人长时间外出,才找了个月黑风高夜来行窃。

没有一丝犹豫,我抬手就把门上原本未锁的插销扣上了,金属相碰发出了清脆的声响,把我吓了一跳。

就这破空的一声响,把外面的人也给震住了,一时所有动静都停止了。

缓了两分钟,死静死静的。我觉得管用,要让别人知道这不是一间没有人的空屋。于是我灵机一动,决定干一件自以为高明的事,把原本严严实实的遮光窗帘拉开,让屋里的光透出去,希望外面的人明白自己已经暴露,知难而退。

哪知我刚拉开窗帘,玻璃上就出现了一张带着黑色头套的人脸,灯光照在他脸上,只露出一双小小的眼睛。本来是侧着脸的,灯光引得他转了过来,然后看到了我。

我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住想尖叫地冲动,一下松开手,往后猛退了几步。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头套下的嘴动了动,过了一会儿,玻璃外居然又出现了一张带头套的脸!

不止一个人!

我全身的血液都快凝固,汗毛立起,双手握住那把画刀,颤抖地挡在身前,假装冷静地和窗外的人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