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根上烂掉的东西,难不成留着,等他长大再去祸害旁人?

还是给他机会,以后来京寻仇?

斩草就得除根!

沈雁归无悔自己的决定,自然也不在意。

“这算什么?纪州百姓还说我是吃人肉、喝人血的妖精呢。”

沈雁归看了眼前排的百姓,将下巴放在墨承影肩上,“不过若是眼前这位小郎君喜欢,便是妖精,我也做得。”

刚才吃过陵州花蜜的她,说话时,有意往墨承影耳边吹气,当真吐息如兰。

“卿卿。”

墨承影幽幽转过脑袋,沈雁归感觉腰间一紧,两人半身相贴,接着便听他在她耳旁道:“你、完了。”

忙碌这么多天,今日他本就不想出门的。

最好是连床也不必下。

是沈雁归说明日便要动身离开,想来陵州城街上逛逛,瞧瞧那些个坑蒙拐骗的小年轻可还在。

软磨硬泡好一阵,他才勉强陪她出来的。

这会子得了这个信号,他少不得要回去硬磨软泡。

耳边还有声音在说“难怪都说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连黄口小儿都不放过”云云,墨承影将手放到唇边,正准备吹哨,唤来青骢马。

谁知身后百姓骚动。

他赶紧抱着沈雁归让去一旁。

人群里传出一声质问,“一群莽夫,你们怎么敢打人?我可是秀才!”

“‘你们’?”沈雁归踮脚往人群一瞧,“瞧着似乎被群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