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门郎向来是射猎中最出尽风头的,然那一次,那十二岁的少年侍中在树丛中蛰伏许久,猎了一头熊。

那是体型巨大的猛兽,若非有绝佳的技巧和耐心,绝对难以猎到此等猎物。

当霍去病的猎物出现在期门郎的一堆鹿兔等猎物中,格外显眼和突兀。

那一年,李敢十六岁。

十二岁的少年侍中,身材羸弱甚至算得上弱不禁风,然那双眼,却带着不加掩饰的傲气。

霍去病抬眼看他,“李三郎为何要随我出征?”

“自是眼红赵破奴他们,也想要跟着将军立军功。”李敢并没有掩饰自己的功利性,河西两战和黄河受降之后,而河西之战后跟随他出征的大小副将都获了封赏,一时风头无两,汉境想要追随骠骑的军士也日渐增多。

李广与大将军提了好几次,才将他塞到骠骑营中,任了校尉。

李敢摇摇手中的牛皮囊,递到他面前。

霍去病接了水,道:“时不我待,明日与路博德部汇合后,即刻往左贤王部。”

这是耗费了太多国力的一战,容不得一丝差池。

这一战若是输了,此前十数年的筹谋将毁于一旦,匈奴人拥有蝗虫一样繁衍速度和毁灭能力,不出十年又会继续蚕食大汉北边境。

大汉与匈奴这百年以来的战争,现在是距离胜利最近的一次。

做出这个决定之时,他甚至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如战鼓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