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住在一起吧。”
转天的早晨,方黎在餐桌上听到谭诺如是对他说。
他拿着刀叉的手顿了顿,抬起头,仔细凝视着对方,认真的问:“你不怕被家里知道?”
“知道也就知道了,早晚的事情,”谭诺说,“你害怕?”
“你如果不怕,那我也没什么可怕的。”方黎回答,“之前我担心自己能力有限,不能帮你做什么。现在虽然依然能力有限,但好歹胆子大了。”
谭诺握住他的手,那目光得比清早的阳光还要温柔热烈。
“好。”谭诺微笑着说。
“住哪里?”方黎问。
方黎以为谭诺是想让他跟自己住酒店,或者搬过去跟他一起住,毕竟过去他俩也曾挤在一个月一百大洋的公寓里,所以他对此并不诧异。
“你想呢?”谭诺反问。
“跟我住吧,”方黎建议说,“我自己有房子,足够养你了。”
不得不承认,这么说实在是爽。
过去他总是寄人篱下,好不容易进乐团却只是替补席,赚不了那么多钱,根本交不起房租,到最后也是谭诺帮的忙。
好在老天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总得让他爽一爽。
“那可真是太好了。”谭诺抿了一口咖啡,语气听不出拒绝。
但也不像同意。
这让方黎有些奇怪,不过他也没多想。
可到了晚上,当陈亭怒气冲冲地跑来酒店找谭诺,他才知道这家伙又默不作声的做了件“了不起”的大事。
第52章 买房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