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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动,我动就行。”

沈聿卿短暂地逗了他一会,马上说了下一句,“睡吧,咱俩都折腾一天了,而且隔壁不是住着你同学吗?”

后半句顿时拿捏住苏恕的软肋,在沈聿卿面前丢脸已经是他能接受的最大尺度了。

苏恕这么想着,又觉得什么都不做很亏。几秒后,他迟疑地攀上沈聿卿的肩膀,“我能咬你一口吗?”

他想在沈聿卿身上留点印记,只属于他的印记。

他哥和沈聿卿有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美好回忆,他们能相约在课后去打球,在假期露营烧烤。

而他和沈聿卿的回忆实在算不上是美好。

如果他没重生,他和沈聿卿的关系不会缓和,还会和前世一样随时随刻爆发争吵。

他迫切地希望能在沈聿卿身上留下点属于自己的痕迹。

看似很凶残的要求让沈聿卿笑出声,他确实很意外,可这又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

他的手指碰到苏恕的嘴唇,“可以是可以,只不过你是小狗吗?还要咬人。”

苏恕在黑暗里眨了眨眼,并没有反驳。

狗不狗的无所谓,只要沈聿卿属于他,他也属于沈聿卿就好。

沈聿卿温热的掌心按了按他的后脖子,苏恕很小心地在他肩上找位置。

位置太明显,对沈聿卿风评不好。位置太不明显,别人还看不到。

最后他选在了侧颈下沿一点的位置。

他知道沈聿卿在公司会打好领带,这个地方必定不会被别人看到。而在私人聚餐上,沈聿卿偶尔会松一下领带,只要领口一松,痕迹自然会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