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洛茨没想到的。
“那她想换什么?”洛茨问。
话题到这里,已经不可能随便中止了。
钟叔迈过了最难的那一坎,接下来的每一句话都说得比之前踏实轻松。
“我儿,”他给自己的茶杯里满上水,语气沉沉,“有一年,镇子上发大水,各条河道都满了,我俩有个孩子,六七岁,正是好动的时候。”
“我和她都有活要干,平时都是嘱咐孩子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但那天邻居家孩子敲我们家窗户,把他带了出去,俩人一起去河道里游泳,不知怎么着,人家孩子爬上来了,我家孩子沉下去了。”
许是过了许久的缘故,钟叔在讲述的时候,语气里已不见了曾经的悲痛难过,字字平铺直叙,讲自己孩子的事,像是在说别人家的故事。
而正是这样平淡的语气,让洛茨的心沉了下去。
这是死心了,认命了。
亲生血肉早亡,白发人送黑发人,得挣扎蹉跎多少次,才能认命?
“按理说不应该,水边长大的孩子,怎么能被水淹死?”钟叔自言自语地笑了一下,“但也没别的说法了,孩子他娘又哭又闹,可闹又怎么样?人死不能复生,我劝了,她不听,越闹越大,后面就半疯了。”
“……之后呢?”洛茨问。
“之后?”钟叔苦笑一声,“之后就那样,家里总得有干活的,我把她锁在家里,中午晚上各回来一趟,给她吃饭,结果有天没看住,她自己跑出去了。”
房子不知怎么建的,这么热的夏天,屋里一点儿温度都没有,凉嗖嗖的,还很阴。
洛茨坐在钟叔的斜对角,看着他垂着头,一句话分三次说完,说得很艰难,好像确实回到了那段难以捱过的岁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