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在包里翻找钥匙。
这家旅馆给的房间钥匙真的很小,而且没有任何挂绳或者房间牌之类的东西,就是把钥匙。甚至还没洛茨的小拇指长。
一旦它和其他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混在一起,那它就会变得相当难找——好像掉进蜘蛛丝里的棉线。
洛茨对此深有体会。
如果38号房的那位女士包里东西足够多的话, 那它起码要在门外找上三分钟。
而这个时间足够洛茨出去, 然后和她搭上话了。
介于隔壁的隔壁的这位女士早出晚归、神出鬼没,洛茨又不是个喜欢晚睡晚起的人,因此今晚上的意外非常难得, 可能不会再有。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好吧, 】洛茨最后一次顺着猫眼往外看,然后拧开门把手, 【我们明天再和陆明河聊天去。】
他走出房间,身上还带着浴室里的水汽,头发没擦干, 但衣着非常齐整, 脊背挺直,站在走廊时是像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学生, 只是有些过于苍白了。
这是林生雨无法摆脱的东西, 洛茨也无法改变。
夜风穿过窗户吹进走廊,把衣服吹得贴紧洛茨的身体。
有点凉, 洛茨打了个哆嗦,看向那个从刚才他出门到现在,一次也没有抬起头来的女人。
“你是在找钥匙吗?”他轻声问。
女人的手还放在那个浅红色的皮包中,听到洛茨的问话以后,她翻找的动作停了下来,抽出手,挽了一下垂在脸侧的头发。
接着,她微微侧身,看向洛茨。
洛茨很确信在那一瞬间他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反应,没有骤然抽气,更没有频繁眨动双眼,或者干脆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