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东元在医院附近短租了套酒店公寓。
寸土寸金的商业圈里,一百三十多平的行政套房,他家里还有生意要顾,给她找好落脚的地方后,还要回去。
领何晴来这里,他看得出何晴嫌他浪费了。
看着她在厨房里忙活,明明已经一尘不染了,还要犄角旮旯地再擦一遍。
“我以为你要怪我,花钱大手大脚了。”
里头的人没答他。
他再说,“你不说说我,我总觉得那第二只靴子没掉下来。”
这是他们从前上学时的旧梗。向东元多少生活坏习惯就是这样被她日常念叨里纠正过来的,有时她不说了,他倒慌了,总觉得哪里不对付了。
如今她是彻底不念叨了,他倒反而主动交待了,
“小公寓紧俏得很。再说,起码也得月余才能出院,你妈那边肯定是瞒不住的,老太太过来,你还要她去陪夜?”
“地方不宽敞些,人也转不开呀。”
“我没说什么。再说,你花你的钱。”里头的人总算清淡地答话了。
向东元:“可你住了。”
何晴怨他一眼。
她穿着最简单的白衫黑裤。
站在灯火下,
若即若离间,身影和二十年前,并没有多大差入。
她一直这么单薄瘦削。
他要连夜回s城。
“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