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这家,可不是在婚前啊,是婚后!孩子都好几岁了之后,买了房子,只写老两口的名字!
这也就是说,以前胡健失业的那一年,宣丽对他的供养是免费的,结婚生孩子那些不用说肯定也是免费的就不说了,关键是……他落魄的时候,她养他,婚后,他们的公账他花,她的私账是在她自己名下,真离婚算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他婚后的私账却给了父母买房子,房子只有他父母的名字……
当他们家把这个结果告诉她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惊呆了。
跟我讲的时候,我也惊呆了。
好吧,果然我们还是图样图森破。以后,就等着她老公把钱给他父母还按揭……而她,因为自家父母不值得信任,只能把钱留在自己名下,也就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呵呵,呵呵。
我想,即便是天涯最火爆的极品,也不够如此极品吧。
房子的事,居然反复极品了两次啊!
一次是婚前用别人的房假装婚房,骗媳妇进门。一次是婚后公公婆婆联合丈夫买房,三十年的贷款,却只写公公婆婆的名字。
这家人……真心法律学得好,之与时俱进啊!
因为房子没有还清贷款钱,是不能加名字的,也不能买卖……这就让以后宣丽吃所有的亏都理所当然,因为人家在法律面前好无辜的。
关于这个,我以后会八到。
那个时候,在法律面前,你才知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局面。
继续说这个房子的事,这事出来后,我就劝她彻底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