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等到要面对之时,再来烦恼吧。
阳给了她一个房间,虽然小而简朴,对她而言却十分足够了。他还命人给她备了热水,让她能够梳洗沐浴,令她受宠若惊。
大夫为她看过诊,给她开了方子,阳也让仆役去抓药。
他还为她备了几套衣裳,尽管全是简单素雅的布衣,明珠已经极为感激,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阳不希望她太过招摇醒目。
只可惜他还是白费心思了。一袭暗霁色的粗布衣裳,反衬出她雪白无瑕的冰肌玉肤,飞瀑般的柔细长发只是简单地在脑后绑了霁青花带,长鬓轻软地垂在胸前,无须任何脂粉与珠钗为妆点,却已是出尘的绝代国色。
阳把眼里的失神掩饰得极好。他暗自决定,明天重新为她准备一套男装!
他知道她很美,起码白天在湖边,不少人想为她出头,只是当时情况太过混乱。他在驿道上救了她时,她看起来真是狼狈极了,青丝凌乱,脸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衣裳也磨破了几处。
但明珠蒙尘,仍难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时候,他也需要一点定力让自己不心猿意马。
他还没想到要她留下来的用处,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终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况美色是多么致命又难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头几日,阳待她确实就像个一同游山玩水的伴侣那般,他们一起用膳,而明珠只需要陪他到处走走逛逛,陪他兴致一来搭上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