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野听见重点,忘记了龇牙咧嘴的痛。

“嗯。”她猛点头,不觉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们认识多久了?”他立即发挥办案盘问犯人的超高一流口才。

“晚上才认识的……”她想了想。“也说不上认识,我推车推得没力气了,才搭他顺风车回来的。不搭白不搭嘛!”

他颔首,相信她的话,只是不知为何,他心底竟有吁了口气的奇怪感觉。

丁绯也不多解释,撂下话:“对了!今天你就在客厅里打地铺,从今天起我要搬回来住了。”

千丝万缕扯回头,没解决的事仍然悬着。

“为什么是我?”沈野不依大吼。

“为什么不是你?”她瞋了他一眼,对他的抗议无动于衷。

“客厅是‘马克吐温’的地盘。”马克吐温最怕热,没有冷气根本活不下去。而沈野,很不幸的,他身患“冷气空调排拒症”,所以,要他和马克吐温一起待在冷气全天开放的客厅里,他宁可露营去。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不光荣”的事自暴其短地说出来。露营——那是最最最不得已的办法……

“你不会要我建议你和‘汤包’挤吧!?”丁绯又举出铁证。

“汤包”,是奶奶的宠物,一只整齐爱清洁又漂亮的粉红猪,而储藏室则是它的最爱。

“丁——绯——你没心肝!”他气不过地挑衅。

她可没兴趣奉陪,只想趁早回到她温暖可爱的被窝。

“萧规曹随,就该毫无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