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熟吗?」曹黔出声。
「都是我……」她声音沙哑了。
曹黔靠近她,两人并肩。
「这个地方是跟莱茵河瀑布距离只有三十七公尺落差的夏夫豪森,河上有美丽的餐厅,妳跟我在那边钓鱼,结果,妳吃掉的野餐食物比我钓上来的鱼还要多。」
「我……想起来,这家餐厅的熏鲑鱼很好吃,我连续吃了两顿,那个叫厄尼的胖老板还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害我眼睛冒金星,尖叫的声音在横梁上面绕,厄尼说我把河里的鱼都吓跑了。」
照片上的她笑语如花,穿着花裙子,手中拎着一条小号蹲鱼。
「妳手上那条鱼是我的收获。」
「我想想……是你害我钓的鱼跑掉的。」
她想起那时的惊险情况,噗啡一笑。
「妳还想起了什么?」
曹黔的目光在她的脸庞上留连,声音有着压抑的迫切。
他要人八百里加急搭机送来的照片真的派上用场。
荷眼不说话,眼光往下方望去。
「这里又是哪里?」她雪白的小指点啊点的。
「啊,这里是圣莫里兹,圣莫里兹是滑雪者的天堂,夏天是登山健行的好地方,我们那个假期有三天是逗留在那里消磨时间的,妳喜欢冷冽的高山气候,越冷,妳玩得越开心。」
那个傻呼呼的她戴着大毛帽,雪衣上印着泰迪熊图案,叫人发噱。
「妳知道吗?那件外套我们各有一件,穿起来是很可爱的情人装。」
「胡扯,你不像会穿那种衣服的人。」她羞他。
「我也没料想到现在的妳个性会改变这么多。」
要不是时间有限,他们还约好要去爬马特洪峰看冰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