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巴说着,我依然目中无人的拉着衣仲文的手往外走,一道紧跟的足音就在身后。

“单独的,我和你。”阿塞克的口气是全然的命令,狂妄而霸道。

我像无知的小白兔吗? “老师,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摧毁你所爱的一切‘。毁灭是很可怕的事,我不够勇敢。“”你……“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企图?

“狮子或许是威猛强悍,惯于狩猎,但是请挑对猎物,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得好。”

管他金眸是否一直追逐着我们的背影,我设定好的人生绝不容许他人破坏,必要时,我是魔鬼。

而魔是不懂留情的。

他最好别做愚蠢的尝试,否则我会挖出他的金眸当装饰品,肚子塞满石头要他沉入海底去,永不见天日。

我是具有魔性的天使,来自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名为黑暗地带,在暗魔的统御下我是绝对的坏,不过我伪装得无懈可击。

天使,有时是致命的陷阱。

第三章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情,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困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抹角。

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流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地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是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红耳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心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

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说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捡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得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些小人,不够真诚。

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的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着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爱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