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
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 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
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
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
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後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
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
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
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
麽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
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後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
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 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
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麽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
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
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
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後会有
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
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