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如果用晋东城来衡量,她一点也称不上好人的标准。

“为什么你不是?”她明明是。

“好人嘛,听说要心地善良、乐善好施、尊重天下苍生,最好还当一名医者来济世。”

“当好人很厉害吗?”他不太明白这名词。

梅淡道:

“也没有所谓的厉不厉害。好人或坏人只是自己的选择而已。只不过一般人尊敬好人,害怕坏人。”

“那我要当坏人!”小子大声宣告。

“嗯哼。”她轻嗤,果真立志要趁早,有点当土匪的本钱了。

“因为如果我是坏人,那每个人都会怕我,一定不敢欺负我,也不敢抢我的食物或打我了。而且我还可以去抢别人,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以现在的世道,这样想是比较务实没有错,害她差点要跟着点头了……不、不对!毕竟她是来纠正他向善的,怎可附和他“坏人至上论”咧?

“当好人也很不错。每个人感激你、尊敬你,只要你一直帮助别人,那别人就会终生感恩,为你祈福。”

“如果我当好人,他们会给我饭吃吗?”小鬼听不懂大道理,只想知道那与肚皮大事有无必要之关联。

“也许会,也许不会。但前提是你得先付出。”

“我什么也没有哇。”怎么付出呀?忽尔他脑中飞过天页的想法!“不然这样吧,我有钱时就当好人去帮助别人,如果没钱时,就去当坏人上道样一来,好人坏人我全当了,最厉害!”

呀……这样……说得通吗?

梅认为自己该想一想。

劫富济贫,也不错嘛,但好像又有那儿怪怪的?

她得好好想一想。

常孤雪伤愈后,梅决定该是离开他十岁的记忆了。

她很够意思的给他穿上乞丐服,并奉送一支打狗棒与一块破碗!听说乞丐的标准配备是这样的。

“很好,这样就容易在街上讨生活了。”

“姊姊……这是为什么?”他至今仍不敢相信,自己前一刻还在享受温暖,此时已成为一名无家可归的小乞儿,为什么?

“这是你必须走的路。”他的命里有五年的乞丐运呀,又不是她故意整他,做什么一副弃儿的指控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