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下來,紀小芳便一直順順利的在明宣侯府從一個小小的燒火丫頭,一路混啊混的,就給混成了採買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嘍囉,前途看好,三兩天就出門放放風什麼的,日子過得簡直可以說是如魚得水。

她的人生規劃非常簡單,就是吃飽飯,然後,也讓家裡所有人都吃飽飯。隨著她的年紀愈來愈大,擔任的職務愈來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錢以及主家不時發下來的年節賞賜,更別說廚房是個很有油水的單位了,她職位再卑,總也能分到些許好處。這些林林總總的錢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來,拚命往家裡送,終於讓家人在這幾年過上了不再挨餓的日子了。

家裡寬裕了,買了田地,也在村子裡蓋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會在冬日裡餓死,在村子裡終於可以抬得起頭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糧食,在小歸村可說是體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們日後說門好親,再也不成問題。

小芳很欣慰,覺得自己賣身為奴讓全家人能過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終身大事

就在二十歲的小芳覺得此生無憾,可以開始存養老錢時,卻被帶著她的管事嬤嬤突然問的問話給問矇了,那嬤嬤只是這麼說道:

「小芳,妳也二十歲了,可以配小子了,妳家裡可有安排?若沒有,妳覺得門房的小兒子怎樣?還有漿衣房的林婆子那個三兒子年歲也跟妳相當,他們一個現在是外門跑腿的,是個機伶的;另一個正在布莊當學徒,以後出師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聽明白了,卻被驚得完全反應不過來。配小子?是指嫁人嗎?

對哦!難怪她總覺得自己的人生規劃好像少了點什麼,原來是這個!她長大了,二十歲了,應該嫁人了!

這輩子一心撲在讓家人吃飽穿暖上,旁的事都沒放在心上,就算參加過幾場丫鬟的婚禮,吃了幾頓喜酒,也肉痛的出了喜錢,卻也從來不覺得這樣的喜事,跟自己有關係──一家子人都還在飢一頓飽一頓的,誰有那個心思去打算吃飯以外的事?

而現在,她二十歲了,這個年歲,放在小歸村,都該是好幾個孩子的娘了,若是還沒出嫁的話,都也要被人指指點點啦。不過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廝都是二十歲配人的,所以她這樣的大齡女子,是該打算打算自己的終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