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继续在餐馆工作,照样一个人当十人用,可是在万圣节那天,却发生一件事,这件事改写了我的命运,也让我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餐馆的生意特别好,我们忙得没有时间吃晚饭,却在结账后丢了钱,整整一百块美金,没有人敢承认偷钱,可是丢掉的钱却怎么也找不到。
“有员工目击是会计抽走了钱,堂婶冷眼旁观,因为堂叔和会计小姐的暧昧关系已经流传很久了,听到这样的指证,堂叔大发雷霆,斥责那人胡说,他怒冲冲的当著所有人的面指著我的鼻子,说钱是我偷的,他亲眼看见,要我马上就滚出他的餐馆。
“我既惊讶又伤心,既难堪又心慌,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他连一件衣物都不许我带走,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我被恶狠狠的堂叔撵出了餐馆,当时我想自己就要冻死饿死在街上了。
“我饿了三天,也冻了三天,走投无路之下,我想到了那个神秘的地址,带著一身的落魄,饥寒交迫的找上门去,无力去思考自己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转变,当时的我只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只想不再受寒,就这样,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听到这里,圆月的眼皮微微掀动,不想被莫冠驰的话吸引,可是却不由自主心疼他的遭遇。
那个可恶的、无良心的堂叔,怎么可以如此欺负离乡背井的他,毫不顾念血缘之情,将他赶走?他没得选择,不是吗?
他根本走投无路,算是情有可原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是真的那么坏,大侠林冲都曾被逼上梁山过,他的行为或许也可以解释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一种。
如果当时他无人可投靠,饿死了或者冻死了,那不更糟?他只是试著想法子让自己活命罢了,加入黑道是求生存的手段……他并不坏。
“一个月之后,我被他们带到赌城,加入了东方龙,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卫庆龙,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当日我捡到皮夹的主人。
“卫庆龙很赏识我,要我跟在他身边,并在一年后收我为义子,当时,我已经凭著自己的胆识在赌城大放异彩。”
圆月咬著下唇。
大放异彩——可以想见他在那里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在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狠一点是不行的,他大概都昧著良心在打天下,欺负那些善良老百姓,跟他那无良的堂叔一样无良……‘
哦,怎么回事?她的内心一下子同情他,一下子排挤他,心情在一夜之间从沸点降到冰点,听了他的告白之后,现在却又天人交战得好辛苦。
天杀的!究竟她是站在哪一边?公理,还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