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是什么日子,妳还记得吧?”

“后天……”焕娣看了一眼茶几旁的日历,九月四日,正好是她的生日,也是她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嗯……记得。”

“我跟若男想请你们夫妻俩吃饭。”

“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我已经在‘茹丝葵’订位了,晚上七点半。”

“不行哪,我要问泽仲……”

“拜托!”丁茤萸受不了地低嚷。“妳都已经二十八了,不是两岁或八岁的小孩子,他也不是妳老爸,妳不需要什么事情都问他!”

“可是……”

“别再可是,就这么决定!”

“……喂?喂?欸,竟然挂电话了……”丁焕娣傻愣愣地瞪着话筒好几秒,然后无奈地将话筒挂回去。

她很清楚,孙泽仲根本不会答应参加这类聚会。陪她一年一次回娘家过年,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唉……”低头看见手上的衣服,这才想到洗澡被电话打断,看了墙上的时钟,剩下不到五分钟就七点半了。“来不及洗澡了!”

匆匆将手上的衣服放回房间,对着镜子稍稍整理了下仪容后,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大门的开启声准时响起,门后露出一张比偶像明星还俊美的脸。

“泽仲,你回来啦!”丁焕娣脚步轻快地走过同样是清一色白的起居室,来到玄关,拿出他专用的皮制拖鞋,脸上挂着发自真心的愉悦笑容。

她喜欢喊他的名字,有种亲密的归属感,像是再次确定他是她的。

她还清楚记得当年第一次见到孙泽仲的震撼,他不仅是她见过最俊美的男人,还拥有优雅的仪态和得体的谈吐,简直就像是标准白马王子的化身,让她一见就倾心。

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八,身材偏瘦但不单薄;肤色是干净清爽的乳白色;橄榄型的眼睛很漂亮,深邃有神;眼睫毛甚至比她还要浓密;鼻梁挺直;略薄的唇形优美。

她从不认为自己重视外表,但他出众的相貌,的确让人看了心情愉悦,就算看了将近五年,每次看到他,还是会让她怦然心动。

“来,你的拖鞋。”弯腰将拖鞋摆在他跟前,等他换上拖鞋后,顺手将他的皮鞋用鞋刷清干净才摆进鞋柜,亦步亦趋地走在他身后。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等你洗完手脸,换好衣服,就可以开饭了。”同样的话,她每天都会说上一遍,为的是找话说。

“嗯。”他头也不回地轻应一声,继续走往他自己的房间,反应很平淡,淡到几乎可以称为冷漠。

就算回家,他的脑子里还是在想公事,尤其最近有一个超级建案正在进行,占满了他全部的心思,对于不重要的人事物,他会自动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