霭。
我一下子看呆了。突然想起我唯一一次的去一○一,是我妹带我去的。轮椅还卡
在电梯口很尴尬,好不容易才观景台。我妹还抱歉的说,应该晚上来,但老妈不
让我晚上出门。
其实我非常感谢,白天很好,真的。我第一次看到我生活一辈子的台北,原来是
有这样昏黄的雾萦绕。
阳光下的台北,阳光下的北京城,突然在我泪眼模糊中融合为一。
我头回软弱,头回思乡。我想是因为我已经放下心来。只有那些被爱着被呵疼着
的人,才有勇气软弱。
「怎了?」环着我的肩膀的仙心细声问。
「我想到家乡…」我微哽的说,「叫做台北。」
他安慰的搂紧些,「以后,我就是妳的家乡。」
肉麻归肉麻,但他是在跟我保证呢。他的怀抱,我随时可以回去,不用思乡。
我们安顿在周大人的弟弟家里,没去他那个恩师家,他的恩师还发了顿脾气,仙
心亲自登门拜访,力陈必须避嫌才罢了。
当然,他走到哪都把我带着。= =
我不是不能体谅,也不是不能了解。他还是个青少年嘛,初恋总是最美。我们又
才正式恋爱没几季,恨不得时时刻刻在一起。何况他一直有种错误的观念,觉得
若不是我来到他身边,他早就死了,哪会有今日。
若他是个二十一世纪青少年,恐怕会抓着大声公沿着台北市大马路吼,「这是我
老婆!我爱她!」其实每个热恋的白痴都想这么干,有没有脸皮干而已。
但这不是热情奔放的二十一世纪,而是非常保守的大明朝。
结果他在江苏的所作所为立刻回馈到京城,他出门拜会文友或文友来访,我只好
坐在他旁边帮他布菜嘘寒问暖,充当他的随身婆子。
幸好我们这次来只带了两个小厮和两个马夫,总共两辆马车而已。没人在我耳边
八卦,我也乐得当鸵鸟。
但被我磨了一次,仙心独自出外拜客两天,就伤风了。我无声的叹息。仙心让婆
子丫头爹娘哥哥这样捧着护着长大,他忍耐力又强,不到很不舒服都不吭声。小
厮毕竟比较粗心,怎么懂他会冷会热,吃什么喝什么。
考举子的时候是秋天,正好天公作美,没让他多受折腾,回来还是感冒了一场。
春天晚娘脸,又逢春夏交际,更要经心…他这公子哥儿只会写写诗文、做做生意,
哪会照顾自己。
后来我就很认命的跟去当保姆。反正名声早传开了,久了也痲痹了。连别人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