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洗干净?”他拿着螺丝起子第二度挖蚵仔。
“还是很脏,我大概洗三十遍有了吧!”她正在清洗他第一轮挖出的蚵仔,量不多,大约是泡面碗的一半,但很脏,捞了又洗,洗了又捞,同样的清洗动作已重复三十遍,可现在,水一冲入碗中,蚵仔游了一圈,水马上变脏。
“那就洗到五十遍,即使还脏也无所谓,因为你真的已经尽力了。”
她听了啼笑皆非,“这是铁氏家训吗?”
“可以列入。”他笑道。
高咏春笑睨着穿背心的他问:“晚上我们吃这个?”
铁沙掌点头。原想去市区吃,但既然有了现成的食材就别浪费,他是这么想的,但她……
“你晚上想吃别的吗?”
她摇头,“没,吃这个也没关系,但,你会煮吗?”她不用再重申吧,她不会料理。
“这简单,我去村里的小杂货店买包米粉和一罐肉酱,煮一锅水,把它们全丢进去就可以了。”
他说得一派轻松,她听了半信半疑。“真的假的,这么简单?”
“煮饭没你想象中的难,你爱怎么煮就怎么煮。”
“最好是啦。”她轻笑,又好奇的看他拿着螺丝起子俐落地挖蚵仔壳的动作,“你看起来有练过。”
说真的,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富家子弟,又是捞蚵仔又是挖蚵仔,活像养蚵人家……呃,那坐在他旁边洗蚵仔的她,不就成了“蚵嫂”?她不禁莞尔。
“这不难,挖几个之后就上手了。”
高咏春静看他一会,眼眸含笑。任何事对他来说,好像都不难。
“那我也要试试。”对他的崇拜激起她跃跃欲试的念头。
“你力气小,挖不开的。”他嗤了声。
“谁说的,我力气才不小,我可以提着一个大皮箱跑很远,你就知道我的力气有多大。”她不甘示弱。
“是跑给员警追吧!”铁沙掌忍不住嘲笑着,“那不一样,当时你的肾上腺素狂飙,说不定要你追着高铁跑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