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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我有些怀疑连明娟的夸张。她讲话有种习惯性的孩子气夸张,看见一颗星就当是全宇宙。不过,我知道她因为种种关系,时常可以相见一些像我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等闲不能见到的各类人物。比方说,艺术家、钢琴家,或者学者和文学作家等。

这就是我们之间所谓“层次”的差别。那是一种现实的距离,将人所处的世界和身在其中的人分了阶级;我跟妈,就在这世界的最底层浮沉。

我常常对天疑问,何为所谓的宿命?但我这小小的疑问,始终未能上入天听。神明是无法回复我所有的不解与疑惑的;我想,也许祂自己也没有答案。

“我几时骗过你?”明娟神秘地笑了笑。“你来了就知道,很多人想见他都还见不到呢!”

“那个人到底是谁?”真有那么伟大?我有些好奇了。

“我说了,你来了就知道。”

“你先说他是谁嘛!”

“不行!我要是说了,你一定就不会来了。”

明娟坚持不肯说,脸上始终透着神秘的气息,那更勾起我的好奇──我脑中一闪,随即皱眉,说:“嘿,明娟,那该不会是哪个明星偶像吧?”十五岁的我、提早沧桑的我,不热中任何娱乐消息,不崇拜任何明星偶像。

实在说,追星逐月、崇拜偶像什么的,太花时间和金钱了;我没有那种本钱。我仅有的一些零用钱花在参考书和英文字典上。

妈常说,光会念书是不会饱的;我也知道,空幻想,徒然去梦千里摇。但我想,那些参考书和英文字典里,也许有我的未来。

“不不不!”明娟连连摇头,双手也忙不迭乱挥着。“我知你对那个没兴趣──不过,在某个意义上,好象也差不多──”她搔搔头,模样娇憨得可爱。“不过,绝不是你想的那样!反正你来就是了!我保证你不虚此行!”

她连续用了三个惊叹号的语气,加强她的保证。我支着头看她,未置可否。

“其实,我也是前几天才第一次见到他。”她揣度我的眼神,老实承认说:“以前我就听我爸妈提过他,可我没想到他真的──我表姊也真是的!瞒我那么久!她明明知道我最崇拜他的!这次好不容易应邀回国,我好不容易才央求我表姊介绍我认识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不见见他实在太可惜,难得的大好机会!”

明娟这番话算是不打自招了。那个“大人物”,八成也是个音乐家;她跟我一样,不崇拜任何明星偶像,却对现代一些知名出色的音乐家万分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