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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他打完电话回来,我问他:“那是你女朋友啊?”

他目光躲闪几下,说不是。还加了一句,让我不要瞎想,也不要在他爸妈面前乱说。

妈的都这样了骗谁啊!什么时候才算是?等三垒完毕孩子都有了才是?

我突然有种他要被抢走的危机感。

这不能啊!老子的第一次舌吻都栽他手上了,互相吃过口水的关系了,他怎么能说找女朋友就找女朋友?

妈的不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吗?

妈的丁尹难道不应该就天天老妈子似的管着我天天围着我转吗?

不,不对。丁尹怎么能算老妈子呢?他应该算小公举。

电话超过一个未接他就能跟我生气,我得按时给他汇报情况说自己的近况,我得记着他的生日,得给他买礼物陪他过各种节。

在家我得每天陪他起床锻炼,听他说一些大道理大蓝图,不许不听,打呵欠也不行。

讲道理,我要真交女朋友都没这么难伺候的。

我要是嫌弃他难伺候,他还有理:“谁让你欠我的。”

早知道这人这么记仇我初中就不可能犯浑去惹他。

可是我好像真的是喜欢上他了,这个整天说我欠他八百万的人。

因为我一想到,有一天他所有的计较和关注都会交给一个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女人,我的心脏就跟被放进了油锅里似的,炸的香酥脆辣,遍体生疼。

当然,丁尹并没有和那个电话女谈恋爱,并且这是一个乌龙,那个妹子只是跟他一组做社会实践的组员,完全属于跑龙套的角色。

她出现的唯一价值就是让我确定了一件事:

我不是同性恋,但是我确实喜欢丁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