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我换了黑色。
红衣厉鬼的传说被死神取代,效果更拔群。
我对晚礼服有了心理阴影,从前穿校服的我多麽正确,在无意间维护了多少人的心理健康,还不快对校服说谢谢。
“我对自己挑礼服的眼光已经没有自信了。”我坦白道,“我需要一些建议。”
江户川乱步听我的创业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他好奇地问:“干嘛不穿蓝色,溅了血最多变成紫色,可以用‘这件裙子用了特殊染料’混过去。”
我:天吶,这里有个天才!
“有道理,我下次试试。”我用力点头。
“这些故事我也不是第一次讲了,只有乱步先生会这麽说呢。”
我伸了个懒腰,仰头靠在沙发上,“大家一般都是听个稀奇,觉得荒诞,又有点可怕。仿佛只要有我在,轻松愉快的宴会便会蒙上一层化不开的血色。”
“可侦探就是这样啊。”我耸耸肩,“尸体、鲜血、死人……都不是什麽愉快的东西。”
“我也和同行讲过啦。”我揪住抱枕上的流苏,“他们大多都很无语,说破案也不至于搞得自己一身血,要我下次小心点。帮我提建议的,一个也没有。”
“我难道想溅自己一身血吗?”我鼓起脸颊,“净说废话。”
江户川乱步倒是能理解那些人。谁叫栗子给人的印象便是离谱和哭笑不得呢?会把她的话当成玩笑也很正常。
“我虽然一直叫栗子笨蛋。”乱步先生戳了下我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