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拿一个寿命悠长、从十楼掉下来都摔不死、割一道伤口三秒内止血、断了骨头三小时自愈、又记仇到能骑着粉色小电驴追别人跑整整两小时的野生雇佣兵怎么办呢?

除非确保自己能一击致命,否则布莱恩就算是汗流浃背地坐在这和丧钟聊月色真美,也不打算轻易动手。

他设想中最好的结果其实是丧钟今天不打算来了, 这样就说明银行里的小冲突直接翻篇, 丧钟以后再看到他时当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但也不至于追杀布莱恩到天涯海角。

而如果丧钟今晚翻山越岭地找过来了,那就和前面提到的一样, 布莱恩其实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坐在这等待姑且能让自己看起来胜券在握, 总比睡觉睡到一半被吓醒强。

他和丧钟说的也都是大实话。

再过十分钟, 丧钟要是还不出现,他就将把对方归在“无需在意”的类别里。

现在看来, 丧钟不愧是有专属漫画的超级反派,其个人能力和小心眼程度都胜过别人许多。

……

事已至此,布莱恩希望能借机达成两个目标:一是从精神上打消对方敌对的想法,二是从物理上消灭敌人。

两个目标殊途同归,都是为了让丧钟别他妈再把自己的武士刀搭在布莱恩的脖子上了。

——你哪怕换把手槍呢!走火的可能性起码比手抖的概率小一点吧。

好在丧钟持刀的手很稳。

他大概在美国的军队里学过一些普通士兵不会接触到的内容, 比如如何恐吓俘虏来让人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说实话。布莱恩能感觉到刀锋在脖颈处的皮肤上轻缓地摩擦, 如同厨子来回拨弄鱼鳞、琢磨着待会要如何处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十分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