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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十殿下這樣說,酒樓東傢臉上也跟著笑,自誇道:“殿下若是喜歡,那我派人再多端來一些。”

李明昭:“這就不必瞭,不知道這葡萄在何處買的?我日後若是想吃,也好派人前去采買。”

酒樓東傢臉上的褶子笑的很深:“這是城東一個老農自己種的葡萄,他姓梅、平日裡除瞭種糧食外,愛種菜賣菜貼補傢用,還喜歡侍弄一些花花草草,衆人都稱他梅老花。”

“殿下若是要買葡萄,遣人在城東一問便知。”

李明昭聽這東傢說話,覺得這個叫做梅老花的農人有些意思,在種地方面,應當是個行傢。

她笑一笑,把這件事記下瞭。

酒宴結束,大理寺衆人都在這次宴會中推杯交盞達成共識。

第二日,大朝會。

李明昭聯合大理寺的其他人,直接向皇帝上書,建議更改本朝律法。

李明昭先說明原因,然後振振有詞:“典妻犯法,丈夫應當徒五年,杖責一百,公婆一傢知情不報包庇此事者,也應該杖責十五。”

這件事受害的人都不在朝堂之上,所以更改律法,並沒有受到什麼阻力,得到皇帝首肯之後,立刻就改瞭律法,加以執行瞭。

在這條律法推行之後,膽敢犯案的翰林院畜生自然就被拉出來立瞭個典型。

皇帝拍手稱好,尚書令冷眼看著李明昭,目光陰森森的充滿不快。

剛一開始,李明昭推行的這條律法一出,朝堂上的大儒一片稱贊,覺得此事可以正一正民間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