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區二十年,出來時他還活著,未免太便宜他瞭。”
“你的意思是……”
“給他指條明路吧,”
病房外長廊上的光影切割著男人輪廓硬挺的臉,傅應呈的眼神全沉在暗處:“讓他,不用坐牢的明路。”
下午,看守所裡,牢房的門突然被打開。
季國梁蜷縮在床上,擡頭,又開始慌亂沙啞地辯解:“警察!我是冤枉的警察!我什麼都沒做啊……”
那人一言不發,把他帶出牢房,領進一個密閉的房間。
房間裡隻有一張桌子,兩張椅子,對座是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自我介紹道:“季先生好,我在網上看到瞭您的案子,對此很感興趣,我姓張,您可以喊我張律師。”
“……律師,”季國梁坐瞭下來,臉上的傷才剛剛結痂,因為牙齒掉瞭,說話都吐字不清,“你要幫我啊,我是冤枉的,我根本就沒有犯法!”
“我就是來幫你的。”張律師語氣惋惜,“畢竟你這個罪,少說要坐二十年的牢。”
“二十年?!怎麼會這麼多?我一分錢也沒拿到啊!”
季國梁氣得口吐唾沫,“我是季凡靈她爹,我能對她做什麼呢?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我找她要錢,她反手把我關進監獄!簡直是喪盡天良!”
“可惜,從身份資料顯示,你不可能是她的父親,”
張律師將紙質資料推過去,“她今年不足19歲,而你的女兒出生於1996年,就算沒死,活到今天也有28歲瞭。”
“不不不不,”季國梁篤定道,“就是她,就是季凡靈,她活瞭,我也不知道她怎麼活的,而且她沒變,我不可能認錯的。”
張律師壓低聲音:“你知道,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不需要坐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