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越厚越好,第二,禁止乙方持有打火機。
聽到這兩條要求的時候,張律師還以為傅總被奪舍瞭。
聽完整個合同內容以後,張律師甚至還要更加震驚。
“這個合同本身,有點問題吧?”
張律師委婉告知,“對於實驗內容的定義太模糊,您提供的薪酬沒有確切標準,而且完全沒有規定截止時間,解釋權都在您……”
季凡靈年滿十七周歲,收入能維持生活,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也就是說,合同是有效的。
從合同簽訂的那一刻,到傅應呈肯放手為止。
——他理論上可以以“配合實驗”為由,不付出任何代價地,對季凡靈做任何事情。
“沒有人會簽這樣的合同。”張律師說。
“她會簽。”傅應呈說。
……
此時,張律師實在良心不安,忍不住開口提醒:“簽字就不能反悔,你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
女孩哦瞭一聲。
她剛讀完一頁,傅應呈看瞭眼腕表,語氣有些不耐道:“你還打算看多久?要不我三天後再來?”
張律師:“……”
傅總,故意的吧。
傅應呈挑瞭下眉:“你閱讀速度一直這麼慢的麼?”
季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