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證明對方犯案的證據有的是,寧芙後退兩步,提前用手掩住鼻子,悶聲悶氣地說。
“巴德探長,勞煩你辛苦一下,將嫌犯腳上穿著的鞋子脫下,拿給總探長一觀。”
“好的。”
巴德任勞任怨地擡起嫌犯的左腿,把小乞兒左腳套著的醃臢皮鞋脫瞭下來。
霎時間,一股令人上頭的霸道味道,充斥瞭警署總部的整個審訊區域,在全體人員的腦中久久不散。
這味兒,夠勁!
巴德強忍著鼻尖的酸爽,隔著一層毛巾,將手裡髒得看不出本來模樣的女式鞋子原樣托起,遞給坎貝爾總探長過目。
接過這雙自帶毒傷的鞋子之後,總探長板著張威嚴的老臉,將鞋子翻轉過來,查看鞋底的紋路。
映入衆人眼簾的,正是與五起案件中,案發現場留存的足印完全一致的圖案。
無論是波點與橫條組成的花朵紋理,還是使用過程中,在鞋底留下的獨一無二的痕跡,都確鑿無疑地證明,確實是這雙穿在嫌犯腳上的鞋,在一處犯罪現場留下瞭足跡。
坎貝爾總探長看瞭看嫌犯那隻看不出本色,明顯過小的裸足,忍著不適伸手一掏,果然從鞋尖裡面,掏出瞭小乞丐填充在裡面的零碎佈頭,以及鞋墊下藏著的數枚金幣。
顯然,這小乞丐找不到合適他尺碼的鞋子,於是隻能撿雙小號的女鞋應付一下,胡亂塞點東西湊合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