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用人,賞罰必須分明。罰若重,賞也得重。”鐘離婉目光清亮地說:“前些天我翻閱大越律,發現上面說,藏田隱田者一旦被發現,一畝田笞十鞭;有些人便情願鋌而走險,東藏一畝,西挖一畝,若被發現,便慷慨赴刑,反正隻是十鞭,一畝田的收成,卻值得他們如此鋌而走險。”
“那陛下,是想加重刑罰?”湯法有瞭一絲不好的預感。
“是!”鐘離婉毫不猶豫地點頭,不等湯法著急,又補上一句:“同時,也設重賞!”
湯法頗感興趣:“如何重賞?”
“朕聽說,平民百姓傢中多困難,男女都要下地勞作,有孕者也不能幸免,有些婦人甚至要挺著大肚勞作至分娩,有些人農忙時,甚至將孩子生在瞭地裡,潦草收拾瞭,背在身上,又起來幹活。”
湯法面露不忍道:“竟有此事?”
鐘離婉點頭:“即便如此,有些孩子因母親虧瞭身子,照顧不當,也很少能滿周歲而立的。即便活瞭下來,也會因傢中糧食不足,個個瘦骨嶙峋。”
湯法嘆道:“小民們絞盡腦汁也要藏田地,大抵是為多幾口飯食。”
畢竟藏瞭一畝田,就多一畝糧,能多供一個人嚼用。
“所以朕想著,可否容許傢中有登記造冊的幼兒,一歲以下者,父親可免三分之一丁稅,一歲往上者,每月得十文錢,一直領到孩子十歲為止?”
惠澤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