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罗谦身为一个琴师,已经失去了职业尊严。殿下什麽都让他做,却不让他弹琴。
但殿下又总是看不惯他毛手毛脚的样子,每次罗谦粗心大意了,忍不住要帮衬几下。
比如大清早的,罗谦忘记给殿下涂面脂,惹得殿下起了疹子,太医来瞧过后,殿下便硬拉着罗谦在梳妆奁上认胭脂水粉。
又或者是,罗谦被迫给殿下做了一顿早饭,吃过以后,殿下躺在床上半天没能恢複神智。醒来,殿下亲自下厨,以牙还牙、以毒攻毒。
我站在一边感动流泪,已经熟练如何最快传唤太医。太医开的药我也尝过,很苦,我觉得殿下自我牺牲太大。
殿下不这麽想,她说这叫“策略”。
“罗谦知道他什麽都不如我后,一定会对我仰慕无比。”
瞧着殿下日益精致的妆容,我觉得罗谦的动手能力很快就要超过殿下了。
又或者说,殿下这根本就是白做工,罗谦分明乐在其中。
我也有仰慕的人,见他如见春风,平常借着机会能多看他两眼就欣喜不已。这样的神色,从罗谦第一次进淩风楼,我便看出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很能理解罗谦不会做饭还要硬着头皮练习。我并不帮衬罗谦几分,因为这对我也有好处。殿下每次吃了罗谦做的饭,我就有理由去找太医了。
只是很辛苦殿下,每次说难吃还是挨着吃完。
殿下一眼看出我的同情,十分不屑:“这叫策略,他看见我接纳他的没用,一定会对我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