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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上,他本就烂命一条,正因为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 才对这种刀山火海里走钢丝的生活没什麽畏惧之心。

只是偶尔,偶尔被夜间的爆炸声震醒, 碎裂的弹片擦着脸颊而过时,站在生与死的界线之间时……他也会想起她。

他将不菲的财産都留给了玫瑰,走之前扫尾,清除了所有可能牵连玫瑰的罪迹,尽数背负在自己身上。拿着钱,她大可以去过安稳奢侈的生活……想来,她该是终于自由,可以住大宅,穿金戴银,和她带在身边那个小白脸,幸福美满一生。

陈生的世界是黑白的,他的主旋律是活着,然后向上爬。而玫瑰就是一个不该存在的又太过美丽的插曲。

他不该喜欢她,也不会喜欢她。抱着这样笃定的念头,为了验证这样确切的猜想,在本可以直接夺权的时候,他选择了娶她。

新婚之夜,他本来就决定了不会回去,本来就决定了不会碰她,本来就只打算让这场婚姻成为逢场作戏的遮掩,不过是找个合理的名头,留给她一些财産而已。

她是大小姐,哪里有过过什麽苦日子,细皮嫩肉,山珍海味,比豌豆公主更娇贵。若见她蹙蹙眉不高兴,他只会觉得错得都是自己。

在尖东,舞女的香水让他觉得呛鼻。曾经以为自己,卖命往上爬,就是为了有一天钱权在手,不缺女人。但真被别人贴上来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却是……他已经成婚了。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那晚他选择了回家。可真正站在她的房门前时,听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喘息声。

其实她也没那麽喜欢他,和他结婚也并没有多出几分真心。

那天……陈生的烟抽得很兇,她大概不知道,他守在门前,赶走所有人,听她和另t一个人鱼水交融,抽了一整晚的烟,烂肺又烂心。那时,他想过要杀死那个男人,再断她手脚,让她明白,谁是笼中雀,谁就该认命。

但真见到她几分娇矜守着半盏昏黄灯光,怨他新婚夜来迟时,他的苦闷,他的嫉恨却尽数堵在胸口,哽咽在喉头,成无处发作地一团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