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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女读者,正好是无病呻吟的文青时期, 年纪不大, 没经历过事, 碰上金浩这样的男人, 只觉得他文笔华丽绚烂, 说话风趣, 浑身上下充满故事,充满成熟男人知晓一切的睿智感, 让人崇拜仰望。

有这些年轻不知世事的女读者拥护,培养出了金浩无与伦比的自信心,他还当是所有的年轻女孩子, 都拒绝不了他这样成熟有才华男人的魅力,被他的内涵折服。

金浩那一双浑浊的眼睛目不斜视看向秦瑶, 眼神里带着隐秘的优越感,啧,平日里受多了年轻青涩女孩子的追捧,像秦瑶这种结了婚生过孩子的大美人,却有另一种韵味。

这样的女人不好骗,却带给他属于男人的征服感,让他下腹隐隐发热。

果然,比起青涩的小姑娘,他更喜欢嫁过人的,他若是征服了眼前的女人,可不仅仅是征服了一个女人,更是击败了另一个男人。

“你神经病吧,不知廉耻,恶心至极!”秦瑶被金浩的眼神看着直犯恶心,以前只是在网页新闻、百度百科和百家号号上,被科普到金浩这个渣男诗人的感情史,但她作为普通人,仍然对这种被称之为“诗人”的家伙带有一层滤镜,想着人家出轨找小三小四,或许是作为诗人的感情丰沛,或许是另有苦衷,或许……

毕竟只是外人,未知全貌,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麽,而金浩这个人,诗歌写得华丽浪漫,文笔极美,跟他本人全然不相配。

如今见面接触了才知道,他当真是个满脑子屎尿屁的下流胚子。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每个作家的作品,也不能看出他本人的性格。

就像一些作家,满书的屎尿屁,与之相接触,却发现对方说话文雅,竟然是个极为腼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