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她刚从继母手里夺回属于自己的公司,下班回家的路上,就被继母一家人绑架,半小时前被分尸,醒来后就魂穿到跟自己同名同姓已婚肥婆许招娣身上。

她以为只是一场梦,想着在梦里四处转转,可转了半小时,才发现自己是真的重生到一九七七年。

这是一个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实行物资凭票供应,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年代。

许招娣自我安慰,胖一点没关系,是泼妇也没关系,为什么非要穿到一个已婚妇女身上?

原主十八岁,别看她又懒又肥,在村里跟泼妇一样,但眼光高着嘞。

她看上村里有文化的知青,结果却因为他爹借了陈建国家里的一百块钱还不上,最后就把她抵给陈家做媳妇,半年前结婚后就跟陈建国来工作大院了。

这个年代,人穷得都揭不开锅了,还哪里有钱还?

这时候在村里能拿出一百块钱的人,绝对是有钱人。

按理来说,陈建国人高马大,人品好,素质好,娶个媳妇很容易。

可偏偏,他没身份没背景,家中排行老大,下面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穷得实在是不可言说。

大妹妹已经结婚,弟弟等着花钱娶媳妇,二弟和二妹等着花钱读书,要用钱的地方多,他一个月的津贴都不够花,穷也是真的穷。

原主心里一直藏着那个知青,自己不咋地,还瞧不上远在他乡工作的陈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