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他眉目模糊, 看着阴郁, 还生出一点叫人捉摸不透的陌生感。
林秋葵提着灯向他走去。
人还没到,隔着两米, 手里的云朵灯先把地面打出一圈波光流转的紫调。
祁越没有抬头。
“废物。”他说。
林秋葵没听清。
她慢慢走近了,带着光走到他的身边。
祁越垂下脑袋,抵住她的肩,声线低低的,又说一遍:“是他自己头脆。”
——该死的脏老鼠,叽叽歪歪惹人烦。
他就随便捏一下而已,鬼知道会碎掉。
祁越实在冤死了,烦死了,真想把臭老鼠全身骨头一根根捏成粉末泄愤。可又怕自己已经违反不乱杀人的约定,再做别的事,保不准企鹅加倍生气,永远都不爱他不要他。
这才灰溜溜地决定先跑为敬。
他本来想出去打一晚上的架,打得越猛越好,越惨越好。按照以往经验,只要弄得浑身脏兮兮,脸上各种血,或者干脆折两根骨头回来。到时候企鹅光顾着给他涂药疗伤,肯定不记得生气。
但理智——没错,祁越也是有理智的。
那东西莫名拦住他,不让他走。
人们犯错首先应该认错,其次反省。
正规教育下孩子都懂的道理,唯独对祁越不大适用。
他脾气傲,杀人成性,本质上和祁屿、贺闻泽一流没有多大区别,为人处事只管‘我想’和‘我不想’,根本没有黑白、善恶、道德的相关概念。
可以说,他选择把脖子上的链条交给林秋葵。
他低下头颅,大多数时候都服从命令,但其实始终没有被其他人们表现出来的任何情感或善意稍稍感化。
从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他将一直一直是那个蛮横残暴、我行我素的祁越,不擅长控制情绪,很难打心底认同「人不该随便杀人」的基本生存规则。就算失手杀人打破约定,一如现在,他也绝对做不到低声下气地说对不起。
因为他从骨子里不认为自己有错。
说到底,祁越大约近似于一只尽力收起爪子、努力讨主人欢心的小狗。
比起打小娇生惯养的家宠,他曾在外挨饿受冻,他曾在混乱的动物队里扭打得遍体鳞伤。身上因而残留着一部分流浪的痕迹,刻入骨髓,化作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