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这世道不清,官场不明,可庭渊还是会难过。
闻人政,贺兰筠,如今又多了一个宋诗文。
心中的情绪太多太多,混在一起,压得人根本就喘不过气。
庭渊问伯景郁:“接下来你想怎么查?”
伯景郁道:“先从盐税的账目开始查,远的不说,先调阅近三年的盐税账目看看。”
庭渊嗯了一声,“我觉得宋诗杰偷走的肯定不是盐,而是与盐有关的东西。”
“或许是账目,又或许是他搜集到的证据。”伯景郁心中也有方向:“这件事我既然已经介入其中,那必然是要查个水落石出,我也想看看,他们这些官员,到底背着朝廷在搞些什么名堂。”
“偷税,贪污,营私,叛乱,搜刮民脂民膏,总归是逃不脱这些罪名的。”
他们已经见得太多了。江策这时说道:“熹月不是哑巴,当初我和夫人上香遇到她时,她是可以说话的。”
杏儿左看右看,“不是哑巴,却不愿意说话,为什么呢?”
伯景郁抱臂摸着下巴,“或许她是故意的。故意不说话,露出破绽。”
“那不是把队友全卖了?包括她的姐姐在内。”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让陈县令比较震惊的是庭渊的学识如此渊博,竟能将这常人不知的律法也牢记于心。
这得多亏从前那个庭渊看的书多,将这些都牢记于心,庭渊才能讲出这些律法。
胜国科举考学比较全面,律法也在科举考试的范围内,科举的成绩是以各科排名综合来决定总排名,再根据考生擅长的科目做区分。
科举考试的律法范围是百姓均可查阅的律法,只有真正入朝为官后,法考内部才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隐藏律例。
不知道这种隐藏的条例倒也不是伯景郁的过错,他也要学律法,学的是新修版的,这种隐藏的律例他确实不知,除非将胜国历代的律法条例全都熟读。
可以说朝堂官员有七成都不知道存在这样的律法,只有掌管刑罚律法编纂的官员才需要深入研究,他不参与这些内容,了解常用律法就足够了。
男女婚约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媒人牵线,媒人便是证人,双方若是都同意,其中一方悔婚,要给另一方补偿。
第二种是口头约定,由父母双方私下约定,没有见证人,若是交换了信物便不能轻易悔婚,同样需要双方同意才能悔婚,若是没有交换信物契约便不算成立,可以自由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