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差不多是下午六点四十分。
“男人穿着一件泛白的外衣,不是很高大,大步朝着河边走去。”
松本女士口中小女孩的特征,与小真实一致。“她剪着娃娃头,红色的裙子非常显眼,上衣的颜色比裙子稍微浅一点……”
松本女士的描述仿佛给黑白素描上了色。因为松本女士的女儿那天穿着粉色的裙子,所以她会下意识地比较,记住了小真实衣服的颜色。
松本女士的丈夫也对当初发生的事记忆深刻。“我妻子当过美术老师,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案件发生后,当新闻里出现小女孩的照片时,她惊呼见过这个孩子,我们立刻报了警。”
松本女士的印象并非模糊,而是肯定地说她见过这个孩子。这么重要的信息,仅靠查阅调查书根本无法获知。
采访接近尾声时,松本女士的丈夫突然对我说:“其实,我们家被记者骚扰后,我就一直想狠狠教训媒体一回。可无论我如何责难,你都默默承受,从不为自己辩解,非常了不起。我妻子以前非常害怕媒体,可我跟她说,你可以信任清水先生,说服了她接受你的采访。”他边说边点头微笑。
那一刻,在这对初次见面的夫妻面前,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之后,松本女士来到渡良濑川,在她目击到两人的地方接受了我们的视频采访。她回忆了当时的证词,又画了张素描。小真实在弹珠游戏厅附近被目击到的时间是下午六点三十分左右,十分钟后,就有人在河边目击到一个步行的红裙女孩。之后,人们在这两人前往的地点发现了小真实的尸体。
这绝不是偶然。
然而,这么重要的证词,一年半后居然离奇消失了。DNA型一致的鉴定结果和菅家的供述让“步行”的目击证词变得多余,松本女士与吉田先生的调查书被雪藏。而松本夫妇完全没被告知菅家的供述内容,在接受我的采访之前,他们一直相信是自己的目击证词帮助警方抓到了凶手。
我拿着目击证词再次去询问栃木县警察局的前侦查队长:“案发当日,的确有个走下斜坡的男人,身边跟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对吧?”
对方一脸不耐烦地回答道:“这个最终都没搞清楚真假。哪个案子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目击者唯恐天下不乱,随口胡说,还保证绝对没错。而且河边有的是穿红裙子的小女孩,那人看到的一定是别人。”
他的回答让我非常愤怒。
我去渡良濑川岸边的次数已经不下一百回,到处观察、拍照,工作日去、周末也去,白天去、夜里也去,然而我从来没在那里见过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案发当日的同一时刻出现两个穿相同衣服的小女孩的概率太低了。
此时,我已经不再信任当时的侦查工作。
其实,除了松本女士与吉田先生,还有人目击到了步行的男人与小女孩。在草坪另一端,有个小男孩也看到了这两人。如今他已经长大成人,我从他那里问到了重要的信息。
案发当日,他和朋友在河边的浅滩处玩石头,玩得正高兴时,他回头瞥了一眼水泥护岸,看到那里站着一个男人,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孩。沿着护岸往前走一点,就是人们发现小真实尸体的地方。这两个小男孩当时也被警察问话了,可是他们的证词也无故消失了。
侦查人员向法院递交的材料,不过是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警方与检方会留存没有在审判中递交的调查书和办案记录。起诉后,这些材料由刑事部检察官移送到负责公审的检察官手里进行筛选,只有适合定罪的有利证据才会提交法庭。我采访一位前检察官时才知道,未提交到法院的证据,在检察厅内部被称作“残留记录”。
证据本该为追寻真相而存在。可现实中,证据仅仅为侦查人员的立案工作提供了方便。
检方甚至将残留记录称作“消极证据”,像上文出现的前侦查队长一样,用“这种事情有的是”“这是毫无意义的”之类无关痛痒的理由一笔带过。发现误判、残留记录才是“积极证据”时,他们依然装聋作哑。
评估证据难道不应该是法院的工作吗?
我曾数次向栃木县警察局提出采访请求,对方总是回复我说:“对于正在申请再审的案件,我们无可奉告。”
当初在记者见面会上自信地声称足利市三起案件全面侦破的警方,在被爆出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后便拒绝采访。
我也曾被卷入类似的案件,那就是“桶川事件”。我一直认为,“北关东连环杀童案”与“桶川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极其相似。
一九九九年十月,埼玉县的JR桶川站,一个名叫猪野诗织的二十一岁女大学生被人刺死。
有人在现场目击到了逃跑的凶手,身材微胖、短发。
案发后不久,我便参与到这个案子的采访工作中。由于我没有加入记者俱乐部,辖区的上尾警察局拒绝了我的采访请求。工作毫无头绪时,我与诗织的朋友们见了一面。她的朋友们战战兢兢地告诉我,诗织是被一个跟踪团伙盯上了。“诗织曾说,如果她被人杀了,就是小松杀的……”
小松曾和诗织短暂交往过,诗织很快就察觉到异常,与他分手了。之后,诗织受到小松威胁,一伙号称小松上司的人还闯入她家,在她家周围贴满了印有她姓名与照片的诽谤传单。这明显是一起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诗织曾向上尾警察局求救,仍未逃脱被杀害的命运。
她在“遗言”中记述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按照“遗言”所讲,那个杀人犯应该就在小松周围。我在采访中得知,声称自己是汽车销售员而接近诗织的小松,实际上经营着一家风月场所,年龄也是假的。诗织在完全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被杀害了。
这群人的根据地在池袋。我不断地蹲点埋伏、打探消息,最终发现,小松的手下当中,有一个长相和穿着都跟凶手十分相近的人。我还打探到此人的名字,了解到他在案发当天行踪诡异。
通过T先生,我将情报提供给了警方。结果证明这个男人果然是凶手,小松和这伙人一直跟踪诗织。接下来就是逮捕与审问了,警方却弄不清楚这伙人究竟在哪里。
于是,我继续蹲点,追踪凶犯的下落。
在这伙人必去的池袋公寓中,我发现了凶手及其团伙,与摄影师樱井修拍到了这伙人的踪影。我们比警察先找到了凶手,却无法报道,因为一报道就会打草惊蛇。我太想为诗织报仇了,决不能让凶手跑掉。我再次将情报提供给埼玉县警察局,警方却迟迟不采取行动。
噩梦般的日子开始了。我不是侦查人员,不为警方服务,只是个记者。杂志的截稿日期是年底,总编告诉我已经无法再延期,无奈之下,我独闯上尾警察局。面对依旧“拒绝采访”的副局长,我终于忍不住隔着服务台怒吼,告诉他们我不是来采访的,而是来让他们知道,下周杂志会刊登一篇关于桶川杀人案的重要报道,侦查本部应该对报道内容十分了解。
我告诉他们杂志的发售日,故意大声嚷嚷,直到警察局内人尽皆知。我不想事后被他们说,是我们的报道导致凶手闻风而逃。不知情的警员一定以为我在发疯。可我要是不这么做,警察什么时候才会行动?
杂志截稿当天,警方终于踩点逮捕了凶手。随后,小松的哥哥等数个跟踪狂也因与案件有关被逮捕了。可警方没有要调查关键人物小松的意思,仅以“名誉毁损”的罪名对其秘密通缉。
小松一直东躲西藏,后来有人在北海道发现了他的尸体。收到“小松在北海道”的消息后,我与樱井立刻赶往北海道,想按惯例完成对冲突双方的采访,没想到小松冻死在屈斜路湖上。警方判定为自杀。
然而,“桶川事件”并未完结。
警方的应对成了舆论焦点。诗织在案发前就向警方求救,说有跟踪狂会杀了她,警方却没有任何作为。这不就是见死不救吗?然而,没有一家媒体报道这件事。警方不可能自曝其丑,那些需要官方担保的媒体就算想报道也没素材。
从那一刻起,我的采访就渐渐被孤立了——与冤案报道一样,这是在与日本司法,尤其是与警方对着干。
受到小松威胁的诗织多次到埼玉县上尾警察局求救。当时日本没有《跟踪骚扰行为规范法》,完全不当回事的警方告诉诗织没法立案,还说这种男女问题,警方是不能插手的。诗织担心这么发展下去自己会被杀掉,便递交了“名誉毁损”的起诉状。
没过几天,刑警找上门来,希望她撤回诉讼。诗织拒绝了,她感到警方不会认真对待这起诉讼,十分沮丧。最终,诗织给朋友们留下“遗言”:“小松早就打点好了警察。警察已经不能依靠了。我一定会被杀死。”“如果我被人杀了,就是小松杀的。”
诗织最后真的被杀害了,不难想象上尾警察局有多慌张。
影像记录了警方在记者见面会上的丑态。上尾警察局含糊交代了诗织递交起诉状的事,还将诗织的衣服与随身物品一一陈列出来——黑色迷你裙、普拉达背包、古驰手表……似乎意有所指。
一个女大学生白天在JR站前被刺死,本就骇人听闻,她随身携带的奢侈品更是让人产生了某种印象。侦查本部深夜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道:“被害人生前在夜店打工。这其实是个风尘女子的三流案子。”“那个跟踪狂是一家风月场所的老板。”很多记者将这两条讯息联系起来,在报道中将诗织塑造成一个“堕入风尘、生活奢靡、与风月场所老板交往而被杀的女大学生”。这样的报道显得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见过诗织的遗物,那些奢侈品是二十多岁少女都会有的物品,是诗织打工一点点攒钱买下的。至于“风尘女子”这一形容,诗织曾受朋友所托,在一家卖酒的店里短期打工,但她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很快就不干了,连薪水都没有领。警方是不是认为,无论是夜店、舞厅,还是夜总会、酒吧,只要是在《风营法》[2]提及的场所里工作的女性都是风尘女子?可一个公民,不管他(她)在何处干了何事、为人如何,都不是他(她)被杀的理由。
警方的这种行为,已然可以称作“形象篡改”。
没找到跟踪狂也未获知“遗言”的媒体包围了被害人的家。被害人家属在相机与话筒的围攻下,无法出门采买日常用品。于是,警方以警备为由,派刑警常驻被害人家中,切断了家属与媒体之间的联系,情报流出的唯一途径,就是警方。
当时一直追踪犯罪团伙的我对诗织“遗言”中关于警察的部分非常在意,尤其是刑警来找诗织让她“撤诉”的事。我通过T先生去询问上尾警察局此事的真伪,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我们调查过了,没有这样的刑警。没有记录也没有报告。我们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绝对是假的。也许是跟踪团伙耍了花招,想让对方撤诉。”
我最后之所以能百分之百确定警察局在撒谎,缘于一件意外的小事。
报道案件时,我一直很想见见诗织的家人,给他们写了封信,在信的末尾留了自己的手机号。
一天夜里,猪野先生来电了。
由于之前我写的都是忠于诗织“遗言”的报道,没有出现警方给出的消极内容。诗织的朋友们告诉诗织的父母,有一个记者值得信任。于是,我成了唯一能够采访诗织父母的记者。
我挑了一个刑警不在的时间去拜访猪野家,得知一个令我震惊的事实。当时我问了一句上尾警察局的事,“我听说家里来了假刑警,让诗织撤诉……”
猪野先生的回答出乎意料:“不是,是真刑警。那人就是收取我们起诉状的H巡查长。”
受理起诉状的负责人,竟然让诗织撤诉?如果情况属实,上尾警察局岂止是渎职,根本就是见死不救。
我立即要求采访埼玉县警察局与上尾警察局。然而,警方回复说不接受非记者俱乐部成员的采访,还将责任推给媒体,说记者俱乐部的成员知道了非得抗议不可。
我不再忌讳什么,把事实原原本本报道了出来。记者俱乐部的成员们看了这些报道,想挖掘更多的内幕,却没办法采访被害人家属,不得不依赖警方的消息,报道一些“据上尾警察局称”的新闻。可那都是警方的谎言,媒体在担保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我再次感到恐惧。公权力一旦与媒体联手,不负责任的言论将在社会上蔓延。
猪野先生不再隐忍。
案发五个月后的三月二十四日,猪野先生在埼玉律师会馆举办记者见面会,说出了真相。“警方上门要求我们撤诉。我可怜的女儿曾经向警方求救,可仍旧被杀了。我们无法接受上尾警察局的所作所为。”
可这次记者见面会的内容只刊登在了埼玉县地方报刊和主流大报社会版块不起眼的角落里。俱乐部的记者们听了家属的控诉后,立刻向警方寻求担保。警方私下告知记者:“这一家子脑子都有病。”“《FOCUS》的报道是胡说八道。”
记者见面会的内容没能引起轰动,还有别的原因。
就在同一时间,警方爆出了另一个大案。
猪野先生召开记者见面会那天,埼玉县警察局开始了“本庄保险金杀人事件”的侦查工作。他们逮捕了八木,大量媒体都转而去报道那起案件。
警方对八木置之不理了十个月,却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将人逮捕。而且逮捕的理由不是涉嫌杀人,是假结婚。很多记者误以为大案侦破,晚报及隔天早报的头条都被“本庄保险金杀人事件”占据了。
那么,警方是如何得知诗织家属当天要召开记者见面会的呢?
猪野先生与律师是在十天前开始准备记者见面会的。召开前三天,律师将计划传真发送给了记者俱乐部。应该是有记者将计划“泄露”给了警方,警方迅速做出了反应。
当我深感焦躁和无力时,朝日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鸟越俊太郎等人在节目中播报了上尾警察局玩忽职守的新闻。
一位女议员收看了节目,认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便越过上尾警察局与埼玉县警察局,直接在国会预算委员会上朗读了我的报道并质问警察厅刑事局长,报道上的话是否属实。
国会上的质询使得事态出现了转机。
埼玉县警察局不得不开始内部调查,调查的结果出人意料:去猪野家要求“撤诉”的H巡查长擅自将诗织的“起诉状”改成了“受害申报”。这是警察的犯罪行为。
H巡查长当时将诗织的起诉状呈交给上司,上司担心未处理的起诉案影响警察局的业绩,便将起诉状返还巡查长,让他不要管,还说这个起诉状要是受害申报该多好。左右为难的H巡查长把“起诉状”几个字划掉,改成了“受害申报”。这么一改,警察局怎么可能出警呢?
这次篡改行为演变成了刑事案件,三名警官因“伪造公文”被问罪,包括县警察局本部部长在内的十二人受到处分。
埼玉县警察局失去退路后,召开了记者见面会,终于承认了错误。可是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
县警察局本部部长在记者见面会上低头道歉后,俱乐部的记者们突然翻脸不认人,开始猛烈抨击警察。他们对家属召开的记者见面会充耳不闻,警方一认罪,却全都上了头版头条。简直是黑色幽默。
在“桶川事件”中,警方只要认真对待诗织的话,就会比我更早找到小松,不至于发生后来的悲剧。
可是,他们不仅不出警,还要求诗织撤诉,甚至篡改文书,让事情一步步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日本警方总会隐瞒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事。如今的我,在“北关东连环杀童案”中,再次面临相同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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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手机有隐藏号码的功能,设置后,给别人打电话时不会显示号码,而会显示“非通知设定”的未知来电提示。
[2]《关于风月场所营业的规制和业务正常化的相关法律》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