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台里,我直奔报道局,冲到存放录像带的柜子前快速翻找起来,终于找到一卷录像带。我将录像带放入播放机中,按下了播放键。
画面中出现的就是那个公园。那时已是案发数天后,禁止入内的黄色警示带在风中摇晃,秋千还在。警察手持警棍在巡逻。画面中出现了一个立式告示板,是专为寻找目击者而设的,上面有小真实的面部特写与她穿红裙子的照片。镜头顺着告示板上的文字慢慢下移,我握着遥控器,按下了暂停键。那块告示板上写着:“小真实曾经从这里走过,有印象者请与我们联系。”
这说明,栃木县警察局有一段时间的确认为松本女士看见的红裙女孩是小真实。录像带外壳上标记的采访日期是吉田先生与松本女士向警方提供证词的几天之后,也就是说,根据他们的证词,警方做出了红裙女孩是小真实的推断。然而,被逮捕的菅家居然供述自己骑车载着小真实,从那一刻起,“步行”的目击证词就变得碍事了。
我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材料来质疑“足利事件”。但关于菅家是否清白,我还是无法十分确定。根据我的推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可若他果真清白,当初为何要认罪?难道他在审讯中连一天都撑不下去?我记得供述调查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去年五月十二日我确实杀害了小真实……”调查书末尾还有一个苍劲有力的签名:警察本部刑事部侦查一科H警部。旁边还盖了印章。
“确实杀害了”……
这句话仿佛在我心上扎了一刀。
虽然我认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但菅家的确供述过自己杀了人。他如今在上诉中主张无罪,可万一他是个摇摆不定、充满妄想、自相矛盾的人呢?我贸然做一个本来难度就很高的冤案报道,是不是太草率了?
报道冤假错案的记者和媒体本就少,更没有记者会去追踪一个已经尘埃落定的判决。这样的调查一旦开始,就意味着要跟逮捕嫌疑人的警察、起诉的检察官、判刑的法院对抗。
这类案件的采访调查也极其艰难。采访逮捕方和起诉方,得到的回答都是套话——“没错,他就是凶手。”“我们对侦查非常有信心。”采访被逮捕方更是困难重重。即便最终报道公之于众,也会成为“不靠谱的新闻”,因为知名媒体手中的消息大多来自官方。
在日本,各类消息通过政府机关的通报以及记者俱乐部等机构流向媒体,装点着每日的新闻,如“官房长官在首相官邸……”“据厚生劳动省统计……”等报道。普通案件、事故、灾害等由各辖区内的警察局来管,一旦发生案件,记者就会聚到警察局,采访副局长等人,或者跑到侦查员的宿舍或住所采访。尽管侦查员不会承认不利于侦查机关或自己的事,还会要求记者不许见报,但他们是记者非常重要的消息来源。通过这种途径获取的消息各家媒体没什么差别,偶尔,个别媒体会抢到独家新闻。
从此类官方渠道得到的消息就是所谓的“靠谱的新闻”,提供担保的是“上头”。从各个方面来讲,这样的报道安全性很高。也有人质疑媒体的自主性去哪里了,可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无奈之举——总是有大量的案件、事故发生,记者的数量却远不及警察或消防官兵,要媒体全方位监督日本一切动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荒谬的。最理想的情况是,国民信任国家,国家则充分予以国民知情权。整个系统正常运转时,日本国家机关发表的内容基本属实,若有人质疑,可直接核查。
现实虽如此,但倘若媒体一味倚仗上头的担保,只做消息的搬运工,后果将不堪设想。的确有些记者只采访那些既不去现场,也不见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的侦查人员,就做出了“二手”报道。
换句话说,媒体的查证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在做无法得到担保的冤案报道时。
如果一个记者在报道某起案件的逮捕、起诉、判决过程时采纳过警方的官方信息,一旦开始报道这起案件的冤案可能性,便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被告人无罪释放,这样的结局固然令人惊喜,可万一这人真是凶手呢?倘若接下来又发生类似案件,谁来负责?
这类情况曾经发生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发生了一起“东京圈连环杀人事件”,东京都及千叶县内数名女性被强暴并杀害,作案手法一致。
一九七四年,一个名叫小野悦男的男人被捕,他本已招供了几起案件,却因警方的审讯方法被曝出问题,媒体逐渐倾向于相信这是一起冤案。一审判决中,小野被判无期徒刑,可一九九一年东京高等法院却做出了无罪判决的决定。释放后的小野在记者见面会上控诉审讯的恶劣,媒体在报道中将其塑造为冤案的代表人物。
然而,五年之后,小野再次因谋杀罪被捕。他杀害了同居的四十一岁女子,割下其头颅并抛尸,最后被判无期徒刑。这个结局让警方一雪前耻。
可是,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样残忍的人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刑事案件中,同一案件已经判决便不允许再次审理,小野悦男之前的那些案件只能沉睡在黑暗中。他的辩护律师与冤案支持者心中可能五味杂陈,那些报道了冤案可能性的媒体应该也无法忘却这段苦涩的经历。
形形色色的障碍伴随着冤案报道,可我这次面临的障碍却有所不同——我根本无法采访到案件的关键人物菅家。
我决定去一趟千叶监狱。
柏油马路的尽头是一堵红色砖墙,中间是双开的灰色大铁门。我在围墙前一幢小屋内填写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同行的还有衫本纯子和菅家的支持者西卷女士。确切地说,是西卷女士带我们来的。我们把手机和随身物品放进大门后的寄存柜,走入会面所的等候室。
然而,我们只能止步于此。
监狱刑务官身穿肃穆的制服,金色徽章和纽扣锃亮无比。他板着脸说:“法务省最近下达了通知,会面只限亲属及以前探访过的人。”
“可是菅家本人目前提出了无罪上诉。”我说,言外之意是质问他,是不是不打算让菅家说出自己无罪的主张?
刑务官始终面无表情,像戴了一张能剧的面具。我请他把通知拿给我们看,得到的回答是“不行”。
最终,只有西卷女士一人进了接见室。我与菅家仅隔数米,却被硬生生地拦住了。
西卷女士的会面结束后,我们一同离开监狱。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红色砖墙,它依然冷酷地巍然耸立。
要采访菅家,只剩一个办法——通信。
我和衫本纯子开始不断给菅家写信,试图从字里行间去获取菅家本人知道的内情。
从那堵红色高墙中寄出的信纸一角上,盖了一个小小的“回”形印章,那是经过审查的记号。
敬启
我是菅家利和。
信纸上的文字比我写的还秀丽工整。
我是清白的。我没有杀害小真实。
我很希望与清水先生您见面,可惜无法办到。从今年六月开始,我就不能见新的来访者了。这是监狱的规定,不能违抗,实在抱歉。
菅家完全没必要向我道歉,我这么想着,继续往下读。信中他提到了H和Y两名刑警的名字。负责审讯、写调查书的是H警部。
我无法原谅这些刑警。那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他们就闯入我家,对我又打又骂,还拿出素未谋面的小真实的照片给我看,一边打我一边让我谢罪……
从菅家的信中我得知他被带走时的情况以及自供的实情。
一九九一年,四十五岁的菅家住在栃木县足利市那处之后被媒体报道为“隐蔽住所”的出租屋中。听西卷女士讲,菅家的父母住在足利市中心,为了方便去幼儿园上班,菅家在外面租了一个小屋独立生活,不过他也常回父母家过夜,最后变成只有周末才会回到出租屋。
“菅家在家吗?我们是警察!”十二月一日清晨,屋外传来了怒吼声与敲门声。
破门而入的是侦查一科的三名刑警,其中就有H警部和Y刑警。
他们一脚踢开了地上的暖桌,命令我原地坐下,然后大声吼道:“菅家,你是不是杀了一个孩子?”
还穿着睡衣的菅家说自己没有杀人,可体格壮硕的H警部突然肘击菅家的胸部,菅家向后倒去。
我一直否认,可他们认定就是我干的。
Y刑警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小真实的照片给菅家看。菅家在新闻和报纸上见过这张照片,这才终于明白警察说的是哪起案件。
他们叫我谢罪,可我没有杀人啊。为了给死去的小真实祈福,我双手合十对着照片拜了拜,结果他们说:“都这样了还说不是你干的!”
菅家以“非强制”的名义被带去足利警察局接受盘问。可“非强制”不过是个表面说法,那天菅家原本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却被强行带上了警车。
审讯室中,H警部一口咬定菅家就是凶手。“我看就是你干的!”“我们非常熟悉那片区域,凶手就是你!”
他们还给菅家用了测谎仪。
H警部说:“如今可是科学侦查的时代了,我们知道是你干的。”说完拿出了DNA型鉴定的报告。
无论我怎么解释自己没有杀人,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在桌下踹我的小腿,还用力向后抓着我的头发骂道:“不许给我装傻!”
审讯进行到了深夜。Y刑警态度比较温和,他说:“菅家,如果你真干了,能不能老实说出来?”而一旁的H警部一直在暴躁地咆哮:“你怎么就不能自首呢?”“早坦白早解脱!”
菅家身心俱疲,再也坚持不住了。
我当时只想解脱,便说自己去过弹珠游戏厅。
H警部一听,神情立即缓和下来,不再像之前那么咄咄逼人。菅家感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在严刑逼供下终于崩溃,将头靠在Y刑警的大腿上,流下不甘心的泪水。
我太想从审讯中解脱出来,所以做了虚假的供述。我太软弱了。
凌晨时分,一张逮捕令摆在了菅家面前,他的手上被铐上银色手铐。手铐很轻,给菅家带来的心理冲击却很大。三叠大的拘留室里,菅家蜷缩在粗布棉被中,为今后的命运感到不安,彻夜难眠。
严苛的审讯持续了多日。H警部逼迫菅家承认足利市另外两起杀童案也是他干的。
“就是你干的对吗?”H警部咆哮着,双手抓住菅家的膝盖用力摇晃,将坐在椅子上的菅家摇得前后乱颤。自暴自弃的菅家将三起案件都认了下来。他成了连环杀童案的凶手。
菅家每次都会在信中写道:
DNA型鉴定搞错了。
我希望再做一次鉴定。
每封信都必须经过监狱检查。对他们来说,一个已经判了刑的人,与其申冤,不如端正态度,争取早日假释。可是,菅家在信中坚持要再做一次DNA型鉴定。
被捕两个月后,菅家才获准同外界通信。他从宇都宫的看守分所给母亲和妹妹写了许多信,我得到了阅读这些信件的机会。那时的菅家还十分害怕所里的检查,只敢在信中隐晦地表达自己无罪的事实。
这里好冷,我的脚冻僵了,身体也疼,没有自由。我已经受不了了。刚来的时候,我被要求脱去衣物搜身。我从来没有被如此残酷地对待过,我真的非常懊悔。
你们应该都认为这搞错了吧?请一定相信我。
我好想快点离开,好想回家。我会再给你们写信。
翻阅这些信件时,一封信的末尾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还剩两千日元的税没交,麻烦你们帮我交一下。我给市政府添麻烦了,税金就拜托你们了。
菅家身陷囹圄,居然还在担心自己滞纳的税金。
我决定去见一见逼供的H警部和Y刑警。H警部当时是侦查一科的资深警察,案发后被特派到足利警察局当侦查主任。我翻遍栃木县的老旧电话簿,终于找到他们。
H警部早已退休,在宇都宫市一栋灰色的房子里安度晚年。刚见到他,我便记起了这张脸。
我在指认犯罪现场的新闻影像中见过他。当时菅家被带到渡良濑川岸边,身边站着的黑脸刑警就是H警部。如今的他与当年一样,体格健硕,目光如炬。
“菅家正在上诉,说自己其实是清白的。”我说。
“审判是公开公正的。就算你现在来采访我,我也不可能说出‘他不是凶手’这样的话。”H警部双手抱胸,直直地盯着我。
我告诉他,菅家在信中控诉他对自己又打又骂,他的面部抽搐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我要是这么做了,就得被抓去审判了。我是组长,还是指导助理,得负责指导刑警。当时的侦查是正确的,我们不可能动手。”
我又问了他DNA型鉴定对办案过程的影响。
“当时DNA型鉴定刚兴起不久,我们也不太懂。我们没有依靠这个鉴定去破案。”
可H警部当时是以“科学侦查”为武器逼迫菅家招供的。
“B型血的人一抓一大把。我们还做了其他细致的侦查工作,结果几百号人当中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就他没有。我们各方面都查过了,不会因为找不到凶手就乱抓人。万一以后在庭审上发现抓错了人,或者又冒出来个凶手怎么办?”他讲话像在兜圈子,可是又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
我又去见了Y刑警。他也从警察局退休了,如今在一家大医院工作。他还记得菅家在审讯过程中哭泣的样子,拍着自己的膝盖说道:“菅家靠着我的膝盖,就是这儿,哭了大概四十分钟,我的裤子都被他哭湿了。我当时想,终于落网了。我非常确定他就是凶手……”
菅家在信中说他流下的是不甘心的泪水,可到了Y刑警这里,泪水的含义完全变了。
“我们的侦查事无巨细。菅家自己也招供了。他一定是凶手没错。”Y刑警笃定地说。
这是一桩可能被判死刑的重案,菅家却无法坚称自己无罪。在那个小小的审讯室里,他的无罪主张以及任何解释都入不了警方的耳朵。
栃木县警察局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
二〇〇四年八月,一名男子被捕,起因是夏季神社祭祀活动现场一个小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此人后因涉嫌四月与五月发生在足利市的两起抢劫案再次被捕。当时嫌疑人头戴露眼防寒帽、手持刀具,分别抢劫了面包店与超市。就在侦查毫无进展之际,被捕的该男子认罪了。
虽然没有任何物证,可检方得到了该男子的供述调查书,遂提起诉讼。审判开始时该男子承认了供述内容,检察官以“无法令其洗心革面”为由,要求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直到这时,该男子才在法庭上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说:“我忘记说我没有抢劫了。”他患有某种程度的智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