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错乱

死在地狱里 沁纸青花 4721 字 2024-12-15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整杯艾尔酒的缘故,她转下一圈的时候失去平衡,挨到了乔斯林身上。但她没躲开,就那么贴着走:“魔鬼先生,你真的是魔鬼?说实话,以前从没人像你这个魔鬼这样对我这么好。”

乔斯林停下脚步看她,而阿曼达在月光下微微仰起脸,一下子不笑了,脸变得有点红。

乔斯林拉起她的一只手放在胸前,阿曼达慢慢吐出一口气,微微合上眼,像忍不住要用脸蛋蹭一蹭乔斯林的手。

乔斯林把一杯金欧瑞放在她手里,冰凉的触感叫阿曼达立即睁开眼,愣了愣。

“等到了发薪日再把钱还给我。”乔斯林对她露出一个短暂的笑容,“我现在得去躲在床底下吓唬小孩或者叫瓶子里的酒变酸了。明天找人弄弄你的房子。”

然后他伸手环住阿曼达的双肩——把自己的斗篷取下来,翻身上了马:“你是打算再这么站一会儿,还是趁街上的醉鬼没多起来之前先回家?”

阿曼达抿了下嘴,背着手抬脚在街上踢了踢。

“好吧。”她眯眼笑了一下,“祝您恶作剧愉快!”

乔斯林骑着马快速拐进下一条街,找到一家旅馆、敲开门,并将杂种马寄存在旅馆的马厩里。然后他走进小巷的阴影中,轻盈地跳上墙头,在月光下迅速跨越高高低低的屋顶,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看到了阿曼达。

她拢着斗篷往家里走,看来和任何一个晚归而有点害怕阴影的女孩儿没什么不同。于是乔斯林夜袭群⑥九肆⑨③⑥壹三⑤就在屋顶边缘与她无声同行,居高临下地盯着她,研究她的每一个动作。

阿曼达·希尔,有点不对劲。

这是乔斯林在她刚才进食的时候发现的。

首先,她使用刀叉非常熟练。在白银港,正餐使用双尖叉的习惯大概是在五十年前兴起的,在那之前大家用的都是刀子和勺子。时至今日下城区的大多数人还觉得进食的时候用叉子是一种有损男子汉气概、玩闹式的做法。

乔斯林可以将这一点理解为,进入白色方尖的阿曼达·希尔在与同学交际的过程中,慢慢适应了这种进餐方式,同时肌肉习惯超强——在平时只能吃掺了锯末的黑面包度日之余,一旦再拿起来还能得心应手。

但再看她吃肉排的切割习惯时,问题就更大了。

切成厚片来煎的牛后腰肉的一边会有一圈肉筋。有些人喜欢吃,觉得这会增加牛肉独特的香气,而乔斯林则不喜欢,觉得有点腥味过重。

阿曼达在切割这一边的时候,确保了每一块肉上都有这么一片肉筋。这意味着她喜欢这种味道,并且确保每一块肉都有这种味道。同样意味着,她从前经常吃这种牛后腰肉,以至于形成了一种能刻意满足自己口味偏好的个人饮食习惯。

而且她在切割牛肉之前先吃了配菜,乔斯林甚至怀疑她是在等待肉排再稍微冷却一些——因为那样会令肉排的汁水变得更加丰富。

他对于贫民区的人吃什么度日不大了解,但很清楚聚会区附近的。大概在六年前,他头一次溜出海鸥之门找乐子的时候,有一件事叫他印象深刻。

那是一家院子里种满了香草、以紫色和金色绸缎做装饰、并将室内布置成维斯尼风情的私人会客室。那里的主人,一个叫……叫什么来着的女孩,对乔斯林津津乐道她在建城日那天吃过的香煎牛后腰肉。

那时候乔斯林曾打算同那个女孩私奔,于是跟她一起离开私人会客室,在一间旅馆里待了一礼拜。那礼拜他们的日常饮食是面包碗、加了大麦的黏黏糊糊的炖菜,以及用洋葱末煮的兔杂碎和血。

虽然女孩在意识到乔斯林是打算真的私奔之后立即离开了他,但那七天叫他知道,那种难以忍受的饮食对白银港下城区中上阶级的人来说,味道还算不错。而花上四个银鸥去吃一餐今晚那样的煎牛后腰肉,对于下城区的任何人来说都有点奢侈。

阿曼达出身费伦谷的河间农场,那个鬼地方没有大农场主,只有在烂泥地里勉强叫自己不会饿死的皮包骨的农夫。她在一年前进入白色方尖学院,随后就失去魔法天赋、“父母卷钱跑路”,那她也不大可能在这一年里经常享用那么一道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