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不满意。”
谢倾顿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个“他”指的是沈无庸。
“他觉得我太桀骜不驯,骨头太硬,也太不识趣了,必须给我个教训,所以,在沈霖伤好后之后,他放任了沈霖去劫持沈鹿安,”沈栖衣唇边笑意温和,“沈霖想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我,我爷爷想用这种方式来让我听话。”
谢倾安慰道:“只是梦而已。”
沈栖衣没管他,“可惜我爹动作太快了,沈霖又太没用,沈鹿安很快就被救了回来,他不甘心,让人把沈鹿安被劫持的录像拷了过来,把我关在暗室里,逼我一遍遍地看。”
“他……”
“那一次我是被饿昏过去的。”
谢倾无声叹了口气。
“但他还是没能达成他想要的效果,”沈栖衣眼睛弯起,“他越是这样做,只会让我越讨厌他,越不会遂了他的愿。”
他受到谢倾影响,做事没有梦里那个自己那么极端,迫不得已在沈无庸面前虚以委蛇装了十几年孝子贤孙,早就腻歪了。
他很轻易地在自己和沈无庸作对这件事里寻找到了乐趣,哪怕只是做梦。
沈栖衣不是不在意沈鹿安,那是他一母同胞的弟弟,平日里再嫌弃沈鹿安烦人,事关生死,没有不关心的道理。
但他更清楚另一件事。
沈无庸不会放过他,就像毒蛇不会放弃自己的猎物。
只要他表现出一分在意,让沈无庸察觉到沈鹿安是他的软肋,可以用来威胁他,那将来就完了。
他们两兄弟都会被沈无庸死死捏在手里,成为他的一双傀儡,指东不能打西,沈鹿安会遭遇更多的危险。
这是一个无解的结。
他要是顺从沈无庸被沈霖害死,作为在沈无庸眼里,和儿子一样平庸的孙子,沈鹿安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但要他顺从沈无庸做事……
这不只是对想害死自己的人低头,还意味着他必须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远离自己喜爱的事物,去学习去接触自己不熟也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成为沈无庸手里的一把刀,被他控制到他死的那一天,或者成功反噬沈无庸。
这件事的恶劣程度堪比把一棵仙人球从沙漠移植到沼泽,还强迫他适应环境改善周围土质。
他是有这么个孤魂野鬼陪在身边,赌上性命逼迫,才勉强说服自己,没有人陪着的自己又怎么肯愿意呢?
沈栖衣从不是一个“识时务”的人。
他不喜欢说话就能几年不开口,不想出门就能一步不出,想摸狗头,就算那只狗在对他龇獠牙滴涎水,他让人把狗按在地上,也非要摸到过瘾。
景纵对他的误解太大。
沈栖衣不是没有叛逆期,他的叛逆期从出生就开始了,到今天也没有痊愈,只是表现得太隐蔽,别人看不出来。
谢倾看出来了,非但看出来了,还知道沈栖衣的叛逆已经到了偏执的地步。
一件事,只要能让沈无庸不高兴,他可以不计后果去做。
每个处在叛逆期的孩子都热衷于和家长作对,被抓包也不会认错,倔强的要死。
这种迹象随年龄增长逐渐不明显,不是没有了,而是被沈栖衣藏了起来。
沈栖衣轻声道:“他终于知道,拿别人来威胁我是没有用的。”
谢倾凝目望向他。
“所以他很快采取了新的行动,”沈栖衣歪头,“他没再针对别人,只让人来绑架我,不过不巧的是那天我和沈鹿安在一起,所以他派来的人顺手绑走了沈鹿安。”
“沈鹿安对他来说就是累赘,但这累赘未必就没有用,他故意留下漏洞,让我带着沈鹿安逃跑,又让人把我抓回去。”
一抓一放,不是沈无庸在犯神经病,而是故意给沈栖衣制造一个“舍己为人”的机会。
兄长用命给自己争取逃跑机会,这样的恩情足以压垮沈鹿安所有幼稚的赌气,以及兄弟之间八年的隔阂,让他从此对沈栖衣唯命是从。
沈栖衣猜到了一点,但他不敢赌。
要是赌输了,这群人当真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或者沈无庸没能控制住他们,他和沈鹿安就都得折在这里。
这是命,他和沈鹿安两个人的命,沈栖衣就是再疯也赌不起。
“沈鹿安逃走之后,我很快被人抓了回去。”
“然后,他让人废了我一只手。”
轻描淡写的语气,却让谢倾心尖一突。
“姜还是老的辣,是吗?”沈栖衣垂眸望着自己这双完好的手,漫不经心地笑了下,“蛇打七寸,一出手就是死穴。”
沈栖衣不是沈儒沨,会对人抱以不切实际的温情和期待,他很清楚沈无庸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意外他会做出任何事。
但沈无庸能疯成这样,也确实不是一般人的脑子能料到的。
凌乱破碎的梦境里,那个风雨交加黑夜。
海边废弃的守林人小屋,几个穷凶极恶的劫匪。
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沈栖衣还记得当时风刮在脸上的感觉,像是要把他活生生割开。
有过一次逃跑的不良记录,绑匪再也不会轻视这个八岁的孩子,沈栖衣双手被牢牢捆在身后,绑匪拎着他衣领,把他挟持在身前,明晃晃的匕首架在他脖子上,恶声恶气和电话那边的“家属”交涉。
那根本不是沈儒沨。
沈栖衣只是瞬间就认了出来。
声音一样也没用,沈儒沨不可能用这种语气讲话,就算装都装不出来。
沈无庸找人扮演了他,在电话那边气急败坏地和绑匪讨价还价。
那人用不屑的语气说:“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废物而已,我又不止这一个儿子,怎么可能拿那么多钱来换,你们最好识相点,开个合适的价格。”
闪电划过天际,雷声轰隆从贯通天地。
沙沙的雨声大了起来,耳边被男人夹杂着脏话的争吵和怒骂灌满,活像个守财奴,一分不肯让步。
四周晃动的手电筒在雨幕里扩散,照出男人肌肉结实的胳膊和上面狰狞的刺青,这群人穿着雨披,铁塔一样围在一起,风雨从破屋窗外吹进来,把这座荒郊废屋淋得湿透。
有一把直直照着他的脸,被架在颈侧的刀刃反射,光芒亮得近乎刺眼。
豆大的雨打在身上,把他浑身淋得再次湿透,衣服贴着皮肤,逃跑时沾上的泥水顺着衣服滴滴答答流下,冰冷如附骨之疽一样让人恶心。
沈栖衣忽然笑了,似乎觉得这一幕非常有意思。
可不是吗?
魔鬼找来一帮戏子演戏给他看,怎么没意思。
他已经预感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只要一想到那样的将来,他心里就生出巨大的恶意来,堪称疯狂的想法从脑海里生出,迅速抽枝发芽,占据了他全部的思维。
绑匪还在压着后槽牙跟对面艰难交涉,谁知一直表现得温顺的人质猛地挣扎起来,在绑匪目眦欲裂的注视下,自己扑到了刀锋上。
刀刃划过细白的脖颈,温热的鲜血兜头喷了离他最近的绑匪一头一脸。
绑匪惊慌失措,失手松开他,沈栖衣摔在地上,压垮了本就腐朽的地板,溅起一地泥泞,鲜血落进泥里,狼藉不堪。
着惨烈的景象惊呆了一众绑匪。
血液飞速离体,沈栖衣感觉更冷了,凉意渗透进骨髓,连肺腑都迅速冷却下去。
大概是要死了吧。
他有点想笑。
竟然走回了这个轮回。
三年前沈无庸想他死,他无所谓死不死,但他不愿意遂了别人的愿,所以竭力活下来。
现在沈无庸把他视作延续的希望,想要他乖乖听话,他反而不想活了。
只要……让沈无庸不痛快。
鼻息里满是泥水的腥臭,四周晃动的人影颠倒错乱,尖叫争吵此起彼伏……
沈栖衣疲倦地阖上眼。
然而,就在这时,荒原里突然响起一阵狂怒的狗吠声。
这叫声响亮尖利刺破耳膜,又愤怒得像是被人触及了逆鳞的野兽,野草枯木被踏碎的声音如同千军万马奔赴而来。
沈栖衣支离破碎的神志被这叫声唤醒,神识剧烈震荡,脑海里蓦地生出巨大未知的情绪。
他濒死躺在地上,竭力撑起一线眼皮,透过狭窄的门框,从震动颠倒的荒野里捕捉到了一抹极速奔驰的黑色身影。
他眼睛一点点睁大,苍白到极点的脸上露出惊诧的表情,那是……
黑影飞速逼近,哐当撞碎门框。
绑匪惊愕地回头,被惊吓冲撞地左右躲避,怒吼声此起彼伏:
“艹!什么东西?”“狗,哪来的狗!?”“啊!!!日你妈的畜牲,滚开!滚开啊!!”
半人高的黑狗不躲不闪,径直冲到人群后方,一看倒在地上的沈栖衣,狗眼霎时迸射出骇人的凶光。
它张开血盆大口,喉咙里滚沉重的血煞气,獠牙森森,不等人反应,猛地往前一扑,凶狠至极地咬在男人的大腿上。
超百斤的重量悍然把人扑倒在满地泥泞里,凶狠撕咬着猎物。
男人的怒吼很快变成痛叫:“快把它弄开!艹啊!快点!”
其余人被惊醒,有人害怕地咽了口口水,有人眼里也泛出凶光,匕首木棍齐下,黑狗身上的陈年旧伤再次被撕裂,皮毛被鲜血染红。
狗眼被鲜血浸透,越发凶戾,死死咬着男人大腿,硬是从那上面撕下块肉来。
“啊——!!!!”
男人的惨叫撕心裂肺。
黑狗放开他,调转方向就近又咬住了一个人,那人立刻抱着手腕拼命打滚,试图甩开扑咬上来的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