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
一只半人高的黑色大狗猛地冲向门口,叫声隔了半个院子都能听到。
沈栖衣伸出手。
身形巨大的罗威纳在他一臂远的地方紧急刹车,四个爪子蹬紧了地面,最后还是duang一声,毛茸茸的大脑袋撞在沈栖衣手心里。
这种狗性情凶猛,长相也像是背了好几条人命,肌肉极度发达。
沈鹿安第一次见它的时候,都不知道沈霖以前是怎么敢虐它发泄怒火的。
不过算一算,当时那条狗还是幼犬。
罗威纳寿命不过十来年,现在这条是当年把沈霖撞下荷花池的那条的后裔,算起来都是孙子辈了。
沈栖衣养了它快三年。
这狗停下后就把头拱到了沈栖衣怀里,沈栖衣蹲下身,给它顺毛,腻歪了好一会儿,才被佣人牵走喂食。
沈鹿安幽幽开口:“我每次听你管罗威纳这种狗叫莉莉,都有种管丧彪叫唔西迪西的错位感。”
“这怎么一样?”沈栖衣慢条斯理给自己拍狗毛,“莉莉是女孩子,唔西迪西是男的。”
沈鹿安抖了抖毛,“受不了。”
两人计划是在家住一个周——原本是半个月,沈鹿安闹死闹活不干,硬生生缩短成了一周。
腾出一个周时间,去加拿大看望他们母亲。
沈栖衣回了家作息就更恐怖了。
晚上十点准时睡觉,早上六点起床,出门遛狗,然后陪爷爷吃早餐,看书下棋练字,再和爷爷弟弟一起吃中午饭……饭桌上的氛围死寂得可怕,沈鹿安全程头都不敢抬,扒饭都只敢动自己面前那盘,还不敢翻找。
这些菜淡的跟没放盐一样,肉食很少,放眼望去全是绿油油的野菜。
下午再处理几份发到沈无庸手上的公务,算作锻炼,偶尔也出门见见朋友,一起喝个下午茶,然后一天就这样过去。
沈鹿安痛苦不已。
他觉得“砍价砍一半”还是砍少了,他该说回家睡一觉就走的。
唯一让他觉得安慰的就是爷爷虽然给他冷眼,但也没让人把他的被子枕头从沈栖衣房里扔出去……当然扔出去他也会往哥哥床上挤,顺便分走一半的枕头和被子。
兄弟俩从小就见少离多,凡是见面就黏在一起,众人都习惯了。
好不容易挨到离开,沈鹿安连夜打包行李,扛着行李箱和哥哥就直奔机场。
“我不要回来了,太压抑太恐怖太不是人过的日子了,我都要呼吸不上来了!”
沈栖衣悠闲坐在椅子里,享受着窗外的落日余晖,“哪有这么夸张。”
“你不知道,就爷爷那个眼神,欻欻一扫过来,我就感觉他下一秒要骂得我狗血淋头一样,连气都不敢喘。”
“走前怎么都不去和爸爸打声招呼?”
“不去,我又没惹他,老头子莫名其妙给我脸色看,我贱得慌才去招他骂我。”
沈鹿安把一副墨镜卡在脸上,大腿翘着二腿,“真的,跟吃了火药一样,冤有头债有主,他不去找债主冲我撒气,现在妈都不理他了,活该。”
沈栖衣摇摇头。
沈鹿安用手肘戳他,“话说你怎么不去?他上次还念叨你来着。”
“上次沈霖受伤,奶奶回家了一躺,”沈栖衣拎起他手肘,放回他自己那边,“爸他最近和奶奶那边来往很密切,他倒是不会冲我发火,但奶奶不大喜欢我,我还是别去了。”
沈无庸对待独子也不见丝毫温和,一味的高压,沈儒沨对这位父亲始终心存畏惧。
而沈老夫人对喜爱的后辈一贯慈爱。
独子长孙皆是如此。
怨不得沈儒沨更亲近母亲。
现如今他羽翼渐丰,大权在握,已经不再像往常那样受制于父亲。
“奶奶?”沈鹿安毫不掩饰翻了个白眼,“她偏心偏到胳肢窝去了,真就特么离谱,只有沈霖是她孙子吗?每次见到我俩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其实不是不待见他俩。
沈老夫人只是格外不喜欢沈栖衣,连带着也看长的跟个洋鬼子似的沈鹿安不顺眼。
她始终觉得,是沈栖衣抢走了属于沈霖的一切。
以及沈无庸的宠爱和看重。
沈鹿安嗤笑。
她倒是让沈霖回来啊,天天晚十早六,站在沈无庸面前当孙子,看他坚不坚持得下去。
哦也不对,他大概一进门就会被那几条狗咬得骨头都不剩,就沈霖那种受点气就只敢拿幼犬发泄的性格,决计不敢动成年犬。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
不让不相关的人打扰到旅行的心情,才是最要紧的。
跨国航班进入平稳飞行,沈鹿安戴上眼罩,裹紧了毯子,沉沉睡去。
半天后,飞机在埃尔普拉特机场落地。
时间还早,两人飞机上睡了一觉,都不怎么困,洗漱之后到处逛了起来。
兄弟俩几乎每个假期都会出游,不是景纵喜欢的那种私人飞机游艇的出游,而是一路走一路看,多年下来国内国外逛了个遍,欧洲几个著名的旅游城市也去过不止一次。
无论是高塔还是小巷,巴塞罗那确实有种很强烈的异域风情,把西班牙人的热烈展示的淋漓尽致,同时它又兼具松弛惬意,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漫步在街头。
再次重游,沈栖衣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不过沈鹿安对四周的特色建筑不感兴趣,一直懒懒散散插着兜,当个尽职尽责的“陪逛”。
等到入夜后,他原地一抖擞,瞬间从待机状态重启,两个眼珠子亮的发绿光。
死拖强拽,最后连“我可是咱们家最后且唯一的直男了,我要是自己去酒吧被人灌醉捡尸,你怎么办?”这种借口都说了出来,非要沈栖衣陪他去酒吧玩。
上次他们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没成年,酒吧不让进,沈鹿安出发前就发了誓,这次一定要一雪前耻。
沈栖衣提不起兴趣,“怎么办,热热闹闹的办,沪市吃席一般是一桌几个人来着?”
“你这是人话?”沈鹿安震惊。
沈栖衣打了个哈欠,挤出两滴生理性泪水,困得眼尾都揉红了:“我是资本家,还是个渣男,哪来的人性。”
“走嘛走嘛,哥——”
沈栖衣:“……你就是个讨债的。”
半小时后,两人站在当地最大的酒吧面前的空地上,被里面红黄蓝绿的灯照得没有一丝人气,乍一看跟俩青面獠牙的厉鬼一样。
沈鹿安揽着沈栖衣肩膀,高高兴兴比耶:“快看镜头,跟我一起,三二一——”
沈栖衣恹恹:“茄子。”
沈鹿安心满意足开始发朋友圈。
某种程度上说,沈鹿安其实比景纵更喜欢发朋友圈。
但他发的范围很有限。
景纵和沈鹿安其实都有点社交恐/怖分子的潜质,但他们一个是真恐/怖分子,广交好友,好友四位数打底,另一个则是个虚假的恐/怖分子,只对着熟人犯病,在外人面前仍旧保持着高冷男神的风范。
沈鹿安的通讯录加起来,满打满算也才四十来个人,像什么景纵之类的人,还是为了偶尔发个朋友圈刺激一下他,才特意加上的。
——景纵半夜去加顾沢,很难说是不是从这里面得到了灵感。
他再把老师家人之类的人咔咔一顿屏蔽,剩下能看到他朋友圈的人屈指可数。
其中也有一位重量级的。
谢倾从来不看朋友圈,任何人的都不看。
非但不看,他还不发,朋友圈随时随地都是空的,谁进去了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给屏蔽了。
但这段时间他忽然对微信这个存在已久的功能产生了一点兴趣。
只是一点。
半个月刷了两次的程度。
一次是景纵生日之后,一次是今天。
他手机忽然响起来电铃声。
“嗯,妈,我到巴塞罗那了……现在不早了,明天再去看姑妈,嗯。”
“出去玩?”
谢倾点在某个页面的指尖顿了下,嗓音如常,听不出情绪。
“……再说吧。”